新聞源 財富源

2024年06月30日 星期天

財經 > 滾動新聞 > 正文

字號:  

拒絕高額利誘 遠離非法集資

  • 發佈時間:2015-06-16 10:32:43  來源:寧夏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記者 時明霞)日前,自治區金融辦發出風險提示:非法集資不受法律保護,參與非法集資活動風險自擔;拒絕高額利誘,遠離非法集資。

  近年來,我區發生多起非法集資案件,手段多樣隱蔽,操作職業化趨勢顯現。去年,我區發生興麟房産仲介系列合同詐騙、銀川市嘉誠農牧公司非法集資等14起非法集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件,涉案金額高達11.5億元。

  為從源頭上遏制非法集資犯罪,近日,自治區金融辦聯合自治區高院、檢察院、發改委、公安廳等10余家單位,在銀川市興慶區鼓樓步行街開展了防範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活動。

  據自治區金融辦銀行處副處長談國峰介紹,我區非法集資主要有以下特點:

  ——以理財投資為名非法集資,主要通過推介會、手機短信等向社會公眾宣傳、吸收資金,承諾一定期限內以貨幣、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今年3月,銀川市公安局刑事偵查局對寧夏博豐投資公司涉嫌非法集資案立案調查。此案涉案金額3000萬元,受害者近300人大多接收到該公司發來的手機短信。去年,銀川市公安局破獲的寧夏金盛鑫投資管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該公司發放宣傳冊“拉攏”投資人356人,大多為中老年人,涉案資金達3233萬元。

  ——以做生意資金週轉困難為名,向群眾許諾高額回報進行非法集資,且犯罪嫌疑人在當地有經營實體。固原市公安局偵辦的“水療會所”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中,該會所負責人張某某以“水療會所”裝修為名,以3%-8%月息或承諾分紅向50多人非法集資900余萬元,且無力償還。

  ——以種植養殖名目,高額回收、高利回報為誘餌非法集資。石嘴山市平羅嘉誠林牧公司法人代表王某某在2006年至2007年間就與200余人簽訂林木林權認購合同,承諾溢價增值回購,吸收資金1800余萬元,因無力支付利息及回購林權,造成群眾鉅額資金損失。

  ——以商品銷售與返租、回購與轉讓方式非法集資。2010年至2013年間,寧夏鼎輝置業公司通過路邊廣告牌等形式,向銀川、石嘴山、定邊等不特定人群發佈新火車站地下商鋪認購投資資訊,與投資人簽訂5年雙倍回購,累計吸收資金約1000余萬元,致70人上當受騙。

熱圖一覽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