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最嚴食品法”亮劍
- 發佈時間:2015-06-16 06:07:52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作為食品消費大國,我國食品安全問題易發多發,治理食品安全問題必須秉持法律準繩,用好法治手段。今年10月1日,被稱為“史上最嚴食品安全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將正式實施。
覆蓋全程的監管制度
“新食品安全法進一步明確了預防為主、風險管理、全程式控制制、社會共治的原則,著力構建最嚴格、覆蓋全程的監管制度,實現重典治亂。”國家食藥總局法制司司長徐景和説。
“新食品安全法充分體現了以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保障食品安全。其‘最嚴厲的處罰’主要體現在:對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食品安全違法行為體現了‘刑事責任追究優先’;在加大民事、行政處罰力度的同時,首次明確規定了行政拘留處罰;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確行刑銜接的機制和要求,確保行政責任追究和刑事責任追究無縫銜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許成磊説。
農業部農産品品質監督管理局副局長金髮忠説,農業部將從“産出來”和“管出來”兩個方面落實新食品安全法: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推進標準化、綠色化、規模化、品牌化生産,實現生産源頭可控制;依法嚴管、全程監管,實現“從田頭到餐桌”可追溯。
法律越嚴格,越有利於市場的良性發展。“對企業而言,新食品安全法的頒布是要求也是機遇。要求的提高賦予食品行業明確的生産經營標準,而規範的企業才能夠在良性競爭的平臺上得到更好的發展。”天津狗不理集團董事長張彥森説。
給從業者戴上“緊箍咒”
食品安全態勢的持續向好離不開食品生産經營者的努力,新食品安全法對違法者産生了強大的震懾。
對提供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飲業,新食品安全法從這兩個角度做出了空前細緻的規定,“新食品安全法專門闡述了對餐飲業過程式控制制的特殊要求。其中包括:餐飲服務提供者應制定實施原材料控制要求,倡導公開加工過程及食品原料資訊;制定加工、貯存、陳列設備設施,尤其是低溫儲存設施維護的要求;制定餐飲具的洗消,包括對提供集中餐飲具洗消服務單位的要求;以及制定集體用餐單位的要求。”中國烹飪協會副會長馮恩援説。
進口食品的從嚴管控也獲得了消費者的一致叫好。“對公眾關注的進口嬰幼兒乳粉已形成了完善的監管體系。”國家質檢總局進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長林偉介紹,我國目前針對進口食品構建起了進口前準入、進口時檢驗檢疫、進口後監管的3道防線。下一步國家質檢總局將建立健全進口食品境外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評估、進口食品風險分類管理等有關配套制度,完善進口食品全過程監管體系。
而針對越來越普遍的食品網購,新食品安全法明確規定,網購食品時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可向入網經營者或生産者要求賠償,索賠無門的情況下還可以要求網購平臺先行賠付。
對此,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食品監管二司司長張靖表示,網路食品交易的相關規定,填補了對食品生産、流通、餐飲服務和食用農産品銷售等各個環節存在的網路交易監管制度空白,進一步明確了食品生産經營者的主體責任、第三方平臺的提供者責任和監管部門的監管責任。
強化社會共治格局
“改善食品安全狀況,迫切需要實行社會共治,形成政府、企業、行業、個人等主體多元協作,法律、技術、輿論等治理機制協調整合,從農田到餐桌等環節無縫對接的治理格局。其中,法治具有基礎性意義,必須先行。”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中國人民大學食品安全治理協同創新中心常務副主任韓大元説。
在社會共治過程中,“堅守真實與公正”的輿論環境十分重要。經濟日報社副總編輯丁士認為,食品安全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新聞媒體在維護食品安全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新食品安全法著重引入了‘社會共治’理念,規定‘新聞媒體應當開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以及食品安全標準和知識的公益宣傳,並對食品安全違法行為進行輿論監督’,也特別增加了一句‘有關食品安全問題的宣傳報道應該真實、公正’。”新京報記者魏銘言説,媒體是食品安全社會共治的一部分,希望與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一道,努力打造權威、科學、理性的食品安全資訊傳播平臺。
謠言止于智者。與會專家表示,監管部門、專業機構、新聞媒體、社會組織雖然職責不同,但有著共同的目標,就是積極參與食品安全治理,提高公眾對食品安全問題的理性認知。堅信一定能夠打造一個攜手監督食品安全的科學輿論環境,傳播理性聲音,有效打擊食品安全謠言。
而對於新食品安全法的宣傳和普及,法律從業者則應當仁不讓。北京市匯佳律師事務所律師邱寶昌認為,新食品安全法要走進工廠、走進交易市場、商場、走進社區、走進村莊、走進校園、走進機關單位等,“要針對不同的群體進行有針對性的普法宣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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