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出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服務規範》國家標準
- 發佈時間:2015-06-12 21:59: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社北京6月12日電 (記者 劉長忠)記者12日從中國國家標準委獲悉,其發佈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服務規範》國家標准將于2016年1月1日起實施。這是中國社會保險標準體系建設中急需制定的一項基礎標準。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服務規範》從參保登記的條件、內容、時間、調查摸底內容以及參保登記程式5個方面規範了參保登記業務;從資訊變更的內容、所需材料及服務流程3個方面規範了資訊變更業務;從參保人員繳費、參保人員補繳養老保險費及集體補助3個方面規範了保費收繳業務;從個人賬戶記錄、支付及結算3個方面規範了個人賬戶管理業務;從待遇核定、待遇支付發放、領取養老金資格認證、養老待遇停止支付及恢復支付5個方面規範了待遇支付業務;從所需材料、關係轉移人員操作程式及特殊情況處理3個方面規範了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業務;從所需材料、服務流程、審核與關係終止3個方面規範了養老保險關係終止業務。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服務規範》適用於各級各類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及社會保險服務相關機構提供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服務,圍繞建設服務型政府,弱化行政管理色彩,並充分考慮經辦實務在基層普遍存在的差異性,即地區間制度發展、機構設置、基層平臺、金融服務等方面的不同基礎,對於各地經辦服務中具有借鑒意義的成功經驗和創新舉措,按照統一性原則予以表述,確保國家標準在全國普遍適用。
據了解,中國新型農村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啟動實施以來,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基本建立。2012年,全國所有縣級行政區基本實現新型農村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為人人享有養老保險打下制度基礎。2014年,中國國務院決定將新型農村和城鎮居民兩項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合併實施,在全國範圍內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