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兩融管理辦法修訂 允許合理展期
- 發佈時間:2015-06-12 18:45:00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人民網北京6月12日電(王千原雪 任風遠)在今日下午召開的證監會例行發佈會上,證監會人發言人表示,中國證監會日前就修訂後的《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表示,此次修改《管理辦法》,一方面加強監管和防控風險,強化證券公司自主調節和防範業務風險要求,完善監管機制,明確監管底線,加強投資者權益保護,要求證券公司業務規模與自身資本實力相匹配;另一方面,取消了部分不適應業務發展實際的限制性規定,提升融資融券業務服務資本市場和投資者的能力。
主要修訂內容
一是將《管理辦法》 由證監會公告上升至部門規章;
二是建立逆週期調節機制,對融資融券業務進行宏觀審慎管理;
三是完善融資融券業務監測監控機制,強化中國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統計與監測監控職責;
四是明確監管底線,規定證券公司開展融資融券業務的六種禁止行為;
五是合理控制證券公司業務規模,要求其與證券公司的凈資本相匹配;
六是強化投資者權益保護,要求證券公司向客戶充分揭示風險;
七是完善客戶參與條件,取消投資者在同一證券公司從事證券交易滿半年和交易結算資金納入第三方存管的要求,放寬專業機構投資者參與融資融券交易的條件;
八是滿足投資者長期投資需求,允許融資融券合約合理展期;
九是優化融資融券客戶擔保物違約處置標準和方式,使之更加靈活、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