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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開展2015年度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機構抽查工作的通知

  • 發佈時間:2015-06-12 14:30:50  來源:環保部網站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天津市、山西省、黑龍江省、浙江省、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四川省、甘肅省環境保護廳(局),各有關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管理辦法》(原國家環保總局令第26號)的有關規定,為促進環境影響評價行業健康發展,保證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品質,我部定於近期組織開展2015年度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機構(以下簡稱環評機構)抽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抽查範圍和組織形式

  抽查範圍涉及住所所在地位於天津、山西、黑龍江、浙江、廣東、廣西、四川和甘肅的311家環評機構,佔全國環評機構總數的27%。抽查工作由我部統一組織,其中天津、山西的14家環評機構抽查工作由我部直接負責,其餘297家環評機構抽查工作委託住所所在地省級環保部門負責。抽查名單及組織分工見附件1。

  二、抽查內容

  (一)資質條件

  以檢查環評機構環評工程師人員條件相符性為主。逐一核對環評機構申報在冊的環評工程師實際在職情況,檢查環評機構是否存在外單位“挂靠”人員、已調離人員或其他應報告的人員變化情況,以及實際在職的環評工程師是否滿足資質條件。

  (二)工作品質

  以檢查環評機構2014年以來環評文件編制品質為主。至少抽查3份環評文件,檢查環評機構是否存在弄虛作假、不負責任致使環評文件失實的情況,以及是否存在編制品質較差的情況。

  (三)從業行為

  以檢查環評機構2014年以來環評品質管理為主。至少抽查3份環評文件及其相關檔案,檢查是否存在委託合同由分支機構或其他代理機構簽訂的情況和漏報業績的情況、所編制的環評文件是否與其資質中的評價範圍相符、項目負責人是否為相應類別環評工程師,以及環評專職技術人員簽字負責制的執行情況。

  (四)脫鉤工作

  根據《全國環保系統環評機構脫鉤工作方案》,對本行政區環保系統環評機構脫鉤進展情況進行調研和督察。

  三、工作進度

  (一)2015年6月19日前,列入抽查範圍的環評機構應將2014年1月至2015年5月期間完成的環評文件業績清單按抽查組織分工報我部或相應的省級環保部門。清單內容應包括建設項目名稱、環評文件類型、審批部門、審批時間及文號、主持項目的環評工程師等資訊。

  (二)2015年6月25日前,請相關省級環保部門將抽查工作聯繫人報我部,其中天津市環保局和山西省環保廳還應同時將本級和行政區內地市級環保部門2014年1月至2015年5月期間審批的由我部負責抽查的14家機構所編制的環評文件情況清單報我部。清單內容應包括環評機構名稱、建設項目名稱、環評文件類型、審批部門、審批時間及文號、主持項目的環評工程師等資訊。

  (三)2015年7月20日前,請相關省(區、市)環保廳(局)按附件1中的分工完成抽查工作,並將抽查情況總結及各環評機構抽查情況表(見附件2),連同存在人員、品質和管理問題的相關證明材料(如:人事關係證明或相關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等)報我部。

  (四)2015年8月31日前,我部匯總抽查工作情況並公佈抽查結果。

  四、其他事項

  (一)被抽查的環評機構應如實提供抽查材料,對無故不參加抽查或提供虛假材料的,我部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二)“抽查機構申報在冊的環評工程師名單(截至2015年5月)”可登錄我部政府網站環境影響評價司網頁下的“動態資訊”欄中查詢。我部負責的14家機構的具體抽查時間和事宜另行通知。

  (三)聯繫人和聯繫方式

  聯繫人:環境保護部環境影響評價司 郭珺 應利

  聯繫電話:(010)66556405,66556408,66556428(兼傳真)

  通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門南小街115號(郵編:100035)

  附件:1.抽查機構名單及抽查工作組織分工

  2.環評機構抽查情況表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5年6月9日

  抄送:環境保護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2015年6月9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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