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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萬能險一年後竟“被退保”

  • 發佈時間:2015-06-12 09:32:37  來源:廣州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投資者質疑終身型産品為何約定産品期限

  “去年買了一款預期年化收益率6.5%的萬能險,今年6月4日到期,如期拿到6.5%的收益,本來想著今年再接著續保,沒想到居然‘被退保’了!”昨日,市民李小姐(化名)告訴記者。記者了解到,從去年以來,多家險企推出的高收益保險産品在網上熱銷,最高的預期收益率甚至達到7%。保險業內人士指出,“很少會有險企主動要求客戶退保的情況出現,但不排除部分險企短期內為了衝階段性規模,不惜貼錢狂推高收益産品,到期後受困于高成本的拖累不得不放棄承保這類産品。”

  文/廣州日報

  記者周慧

  險企:

  産品早已停售

  所以不能續保

  李小姐出示的退保短信上顯示:“您在招財寶中的保險産品即將生效滿一年,根據您投保時的授權要求,我們將於生效滿一年時將保單賬戶價值金額全部退出,同時該合同效力終止。”

  李小姐疑惑地表示,“我當時並沒有簽署授權招財寶退保,難道我在這個平臺上購買就相當於授權嗎?”

  記者在招財寶平臺上查看相關保險合同看到,其在保單合同末尾有一個招財寶客戶特別聲明,對於保單及保單利益,保險金的具體處置,聲明人授權由招財寶平臺向保險公司發出指令,保險公司依據招財寶平臺的指令,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對保單及保單利益、保險金進行相應處理,招財寶的指令視同聲明人做出。但是在李小姐一年前的保單合同上記者發現並未有上述字樣出現。

  北大方正人壽的客服人員表示,“保利來這款産品早已停售,現在不賣了,所以才會有不能續保的情況,這樣只能終止合同。”她還補充道,目前公司還有其他的萬能險産品銷售,都是終身保障型,投資幾年可以根據客戶需求自主選擇。記者昨日登錄招財寶平臺發現,其目前在售的多款保險産品的收益率均在6%~7.25%不等,最高的可以達到7.25%,最低也有6%,而頁面當中規定的産品期限最長的為3年期(可變現),最短的為180天(可變現)。

  “去年6月初在淘寶平臺買了份北大方正的萬能險産品,宣傳的預期收益率為6.5%,覺得這款産品是個不錯的選擇。”見到記者,李小姐還是有點憤憤不平,“投保後我立馬收到了電子保單,根據保單合同上面的約定,除非退保,否則保險終身有效。”

  可是一年期限到了,李小姐居然被莫名其妙地退保了。“本來這款萬能險的收益率我也挺滿意的,儘管現在股市很火,但是我其實在萬能險裏面投入的錢也不多,想著買了就不動了,沒想到5月底我收到了一條短信,説我這款保險即將到期。”李小姐表示,“我明明買的是一份終身型的保險,為什麼才一年就到期了?”

  據李小姐表示,她當即就撥打了客服電話要求不退保,“當時客服人員在電話裏向我解釋説如果不想退可以不退。但是沒過多久,我接到了一個來自上海的座機電話,電話那端表示,客服之前的理解是錯誤的,一年期限到了則必須退保,因為這就是一個一年期的産品。當時我就開始理論,‘既然是一年期産品,為何保單合同是終身型,到底應該以哪個合同為準?’電話那端的人員也沒有給我合理的解釋。”

  等到6月4日,保險正式期滿一年,李小姐查閱自己的賬戶發現,保險已經自動退保,自己的保費和約定的保險收益部分都回到了自己的餘額寶賬戶。“明明還是商量要求不退保,居然硬性無奈地被逼退保了。”李小姐無奈地感慨。記者查看李小姐出示的這份北大方正電子保單看到,這份保利來終身壽險(萬能型)的保險期限顯示為終身,除此之外,記者再也沒有發現保單合同上有顯示産品僅為一年期的字樣。

  專家解讀:

  險企無權單方面

  解除合同

  專家指出,根據保險法的相關規定,北大方正人壽是無權單方面解除保險合同,除非在李小姐個人要求退保的情況下才能進行合同解除。“就算李小姐跟招財寶平臺有授權或者簽署相關的協議,也並不影響其本身的保險合同。”

  專業人士指出,各家險企有的是為了階段性的衝刺保費規模,不惜貼錢提高收益率吸引消費者投保,有的險企高收益率對應的是較為長期的高收益投資項目,“對於貼錢的企業來説,成本是巨大的,而且不可持續,不僅佔用資本金,而且對償付能力也會提出相關要求,所以階段性做完之後必然會禁售,而對於一些短期的高收益項目,項目到期後沒有了可持續性收益的積累,必然也會只能做短期投資。”

  對於消費者來説,現在大部分萬能險都沒有初始費用,保單在持有一年之後退保費用也為0,所以很多消費者也願意在購買了6.5%以上收益率的保險産品之後保持一年期以上的持有時間,因為一旦他們更換新的萬能險産品,則需要再等多一年才能自由退保。

  保監會副主席陳文輝此前曾公開表示,有些保險機構高杠桿、高風險運作,過度聚集“資金資源”等問題依然嚴峻。陳文輝説,部分機構聚集資金衝動強。尤其是一些壽險公司,大力發展短期限、高回報理財型保險産品,就是要把規模做大、把大量資金聚集起來,然後用於投資,高杠桿、高風險運作博取高收益。“少數機構公司制度不健全甚至缺失,個別股東或內部控制人,掌控資金投資運作,很可能導致重大風險隱患、利用非正常關聯交易進行利益輸送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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