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産經營單位發包此類作業要負安全主體責任
- 發佈時間:2015-06-12 01:32:34 來源:大連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記者巴家偉)6月10日,市安監局召開全市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産工作現場會,通報6月9日發生的一起安全生産事故:當日9時35分左右,開發區玉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在金州新區海濱路海灣城售樓處對面,組織人員在污水泵站內清污作業過程中,4名工人被熏倒,3人搶救無效死亡,另1人目前正在搶救。
事故發生後,市政府責成市安監局組成“6·9”事故調查組,金州新區委託專業機構進行了有毒有害氣體檢測。截至記者發稿時,事故原因正在調查中。
隨著夏季到來,有限空間溫度升高,各種有毒有害氣體的聚集和揮發程度隨之升高,尤其是污水井、窨井、下水道內等發生中毒、窒息事故的概率大大增加。市安監局要求,從即日起,各級安監部門、各相關單位要組織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場所專項執法檢查,形成檢查和整改清單,要敢於動真碰硬,對安全隱患嚴重、問題多、隱瞞實情、拒不整改的,要嚴格按照新修訂的《安全生産法》進行處罰。
市安監局強調,生産經營單位將有限空間作業發包給其他單位實施的,要建立有限空間作業發包管理制度,嚴格審查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産條件,要進行安全交底,與承包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産管理協議,並對作業安全負主體責任。沒有履行新《安全生産法》所規定18項主體責任的企業,要堅決限製作業或予以退出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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