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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卡人確認丟卡前可申請臨時凍結

  • 發佈時間:2015-06-11 01:52:29  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京華時報訊(記者馬文婷)市民李女士日前發現自己的信用卡找不到了,因為自己的信用卡沒有設置密碼,所以李女士非常緊張,她立即撥打銀行信用卡客服熱線進行了挂失,客服告知需要繳納每卡40元的挂失補卡費用。不過,時隔一日,李女士在家中找到了“丟失”的信用卡,她再打電話給銀行的時候,銀行表示已經挂失成功,因此該卡不能使用,而且挂失補卡費用也不能免除。

  李女士這種情況,不挂失不安全,挂失之後再找到,又白白付出一筆成本,還耽誤自己用卡,有沒有折中的方案呢?銀行客服告訴李女士,下次找不到信用卡,在確認丟失之前可以採用臨時凍結(有的銀行叫做“止付”)功能,既可保證資金安全,又可免除信用卡尋回後由於挂失而産生的損失。

  京華時報記者撥打多個銀行信用卡中心的客服熱線獲悉,目前,中國銀行浦發銀行光大銀行興業銀行北京銀行等多數銀行都開通了臨時挂失或臨時凍結功能,如果持卡人出現信用卡暫時找不到的情況,可以先申請臨時挂失,一旦卡片找回,便可電話撤銷。其中,有些銀行,如中國銀行、浦發銀行等對於臨時凍結或臨時挂失服務不設時間限制,而另一些銀行,如中信銀行招商銀行對臨時挂失設置1-3日的時間限制,如果客戶沒有在此期間撥打電話表示卡找到,則自動進入挂失狀態,並收取挂失補卡費用。

  不過,業內人士告訴記者,臨時凍結功能並不等於挂失,臨時凍結期間發生的損失仍由持卡人自己承擔。事實上,因為客戶在臨時凍結後想要開通信用卡使用功能,只需要撥打銀行客服電話即可,客服也只能通過電話向客戶核對相關的資訊資料來確認是否為本人,但如果有人知道客戶的所有資訊,通過電話開通信用卡使用功能,銀行對此時發生的交易是不會承擔損失的,因此如果不能確認信用卡可以找到,建議儘早挂失,防止不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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