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價格等三項價格管理許可權下放到省
- 發佈時間:2015-06-10 09:10:49 來源:人民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國家發改委會同教育部、司法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印發通知,決定將教材價格及部分服務收費標準下放到省級管理。下放到省級管理的定價項目包括:教材價格,即列入中小學用書目錄的教科書和列入評議公告目錄的教輔材料印張基準價;公證服務收費;司法鑒定服務收費。
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我國地域遼闊,各地經濟發展水準不一,商品和服務成本差別也較大。將教材價格及公證服務、司法鑒定服務收費標準下放省級管理,有利於各地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科學合理制定教材價格及有關服務收費標準;有利於減少行政成本,發揮價格杠桿作用,在維護廣大消費者利益的同時,促進出版、公證、司法鑒定等行業的健康發展;有利於減少中央部門對地方事務的干預,符合中央簡政放權的要求,符合改革方向。今後,列入中小學用書目錄的教科書和列入評議公告目錄的教輔材料印張基準價及零售價格,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出版行政部門按照微利原則確定;公證服務、司法鑒定服務收費,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按照有利於公證、司法鑒定事業可持續發展和兼顧社會承受能力的原則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