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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1100多家環評機構超3成曾違法違規

  • 發佈時間:2015-06-10 09:26:06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吳起龍

  “6·5”世界環境日前夕,一家名為“中綠實業有限公司”的環評“紅頂仲介”,終於褪去了“官”方色彩,與環保部所屬主管單位脫鉤。

  根據環境保護部今年3月印發的《全國環保系統環評機構脫鉤工作方案》,2016年底前,全國環保系統所屬環評機構與環保部門完全脫鉤,其中環保部部屬單位全資或參股的8家環評機構,2015年底前率先脫鉤,逾期未脫鉤一律取消環評資質。

  近年來,“環評亂象”飽受社會詬病。去年底,中央第三巡視組專項巡視反饋意見稱,“環評技術服務市場‘紅頂仲介’現象突出,容易産生利益衝突和不當利益輸送”。

  截至3月底,已有2家部屬單位所屬環評機構完成了“脫鉤”。

  “脫鉤”後,能否真正解決長期存在的“花錢辦證”、“環評造假”、“權力尋租”等問題,仍有待觀察。

  環評亂象

  知情人士對記者説,前些年環評市場需求旺盛,環評業務曾一度十分熱火。大大小小的環保部門紛紛成立環評隊伍,四處攬活。一些與環保部門沾點邊或沒有任何環評業務能力的機構都申請開辦了環評業務,甚至原先做學術研究、公益服務的人,也經過短期培訓速成,拿到環評資質後,搖身一變成了環評專家。

  一些環評機構還借用外單位人員拼湊環評專職技術人員,實際工作能力與單位資質等級和業務範圍大相徑庭。

  吉林省通化市環境保護研究所,對外號稱主營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環保技術推廣、諮詢培訓等,曾拿到乙級環評資質等級。但環保部調查發現,到處攬活的該研究所竟然沒有一名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管理辦法》,乙級評價機構應當具備12名以上環境影響評價專職技術人員,其中至少有6名登記于該機構的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其他人員應當取得環境影響評價崗位證書。今年3月,這家機構被環保部取消了環評資質。

  環保部提供的資訊顯示,中綠實業有限公司由部直屬事業單位對外合作中心全額出資設立。今年3月24日,該公司向環保部申請登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不再從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服務。

  經本報記者查詢,中綠實業有限公司成立於1996年,註冊資本1500萬元。作為“紅頂仲介”,多年來,該公司不僅做項目環評,還開展上市企業環保核查、招標、設備採購、進出口代理、國際諮詢及對外投資合作等業務。

  特別是進行環保核查,儼然以官方的身份出現。該公司曾經對宜賓天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首次上市進行了環保核查。值得一提的是,這家公司與環保部對外合作中心在同一個辦公地點。

  本報記者從環保部獲悉,環保部部屬單位全資或參股的另7家環評機構也大多與其主管部門相近,甚至就在同一個辦公區域。

  惡性競爭

  環評是減少污染、保護生態環境的前置性措施,相當於環境保護的一道閘門。但這道閘門屢屢被一些違法違規的“紅頂仲介”衝破。

  環保部門的統計數據顯示,全國1100多傢具有資質的環評機構中,422家有過違法、違規案底,佔比超過1/3。而能源、化工、地産等資金密集型行業成為違法環評的高發區。

  今年5月,重慶兩江志願發展服務中心、廣州綠網環境保護服務中心聯合發佈的《環評機構品質報告》稱,在調查的606家環評機構中,有182個環評機構共有319條(含遼寧116條)相關不良記錄,佔樣本環評機構的30.03%。其中甲級機構40家,乙級機構142家,分別佔比21.98%、78.02%。

  這些不良記錄來自於各級環保部門網站資訊公開、建設項目管理、環評審批、環境影響評價等資訊,也包括涉及環評機構的日常監督檢查、考核等相關信用資訊。

  去年11月26日至12月26日,中央第三巡視組對環保部進行了專項巡視。2015年2月9日,巡視組向環保部反饋了巡視意見,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方面,環保部存在六方面問題:

  未批先建、擅自變更等環評違法違規現象大量存在,背後隱藏監管失職和腐敗問題;有的領導幹部及其親屬違規插手環評審批,或者開辦公司承攬環評項目牟利;環評技術服務市場“紅頂仲介”現象突出,容易産生利益衝突和不當利益輸送;環評機構資質審批存在“花錢辦證”現象,後續監管不到位;把關不嚴、批而不管、越權審批不僅導致污染隱患,而且加大權力尋租空間;地方環保部門環評審批中腐敗問題易發。

  其實,對於環評領域的這些問題,業內人士早就看不慣,“環評市場惡性競爭普遍”,“拿人錢財,與人消災”,“什麼手段都敢用,只要對方給錢”。

  業內知情人士透露,前些年做一個環評報告書收入幾萬元至幾十萬元不等。這些年各地環評機構大量擴容後,加上惡性競爭,“做一份清潔生産審核,估計3000元都有人幹。”而在評審等環節,專家費有的一次高達2萬元。

  按照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的大致流程,項目建設單位委託環評機構編制環評報告,環評報告再送到各地環保部門的評估中心或其他機構進行審核,出具技術評估意見,最後由環保相關部門審批。

  但據業內人士稱,即便是環評報告合規了,在評估環節仍存在諸多問題。

  放權不等於放任

  本報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除了環評機構、評估單位存在的問題外,在環保系統內部同樣存在環評問題,“不當利益輸送”問題並不少見。

  4月29日,環保部公佈的巡視整改情況報告顯示,針對有的領導幹部及其親屬違規插手環評審批或開辦公司承攬環評項目牟利問題,已全面開展專項清理,對2012年以來117批次環評資質審批、648項建設項目環評、729個竣工環保驗收有關情況進行逐一清查。“對有的領導幹部因工作需要在環評公司兼職、個別領導幹部和個別領導幹部親屬持有本單位開辦的環評公司股份等問題,按有關規定及時作出處理。”

  脫鉤後,如何做到環評不受影響?對此,環境保護部環境影響評價司司長程立峰表示:“放權不等於放任不管,更不等於推卸責任。”

  對於環評機構的脫鉤劃轉、轉讓,以及脫鉤後環保系統直屬單位的穩定發展,環保部日前也表示,在政策上給予扶持;同時,必須充分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堅持以人為本,依法、分類、穩妥地安置職工,確保脫鉤順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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