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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前48小時至15天內 核收5%退票費

  • 發佈時間:2015-06-10 07:37:10  來源:內蒙古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6月9日訊(記者紅艷)記者從呼和浩特鐵路局獲悉,6月10日起,鐵路部門對車票改簽措施作出調整完善,對開車前48小時至15天內,改簽或變更到站至距開車15天以上其他列車車票,又在距開車15天前退票的,核收5%退票費。

  為方便廣大旅客購買火車票,今年春運,鐵路部門將火車票預售期延長至60天,同時配套推出了距開車前15天以上退票不收退票費的措施,受到廣大旅客歡迎。但一些囤票者,利用這一措施,在臨近開車48小時前,將囤積的未出手車票改簽為距開車15天以上的其他列車車票,然後辦理退票,不僅逃避了囤票成本,而且佔用了客票資源,影響了其他旅客正常購票。此次鐵路部門調整完善車票改簽服務措施,目的在於進一步遏制囤票行為,維護正常的購票秩序。

  呼和浩特鐵路局表示,新的車票改簽措施實行後,仍將實施15天以上退票不收退票費的措施,且旅客因特殊情況未趕上所購車票列車的,在開車後仍可改簽票面乘車日期當日有餘票的其他列車。有關車票改簽的資訊,可通過12306鐵路客戶服務中心電話和各火車站的服務電話諮詢,也可登錄12306鐵路客戶服務中心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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