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管公積金部門:換工作未成 公積金可暫封存
- 發佈時間:2015-06-07 12:08: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日,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發佈《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公積金封存賬戶管理辦法》,職工與老單位“分手”,但尚未找到新單位的,公積金部門將為其提供公積金賬戶的內部封存服務。待找到新單位後,可以再辦理公積金賬戶的轉移手續。
國管公積金錶示,封存賬戶包括內部封存和集中封存。內部封存是職工與單位暫時中止工資關係,但仍保留勞動關係的,單位應自停發工資之日起30日內,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內部封存手續。
至於集中封存,國管公積金列出了幾條可以辦理的情況。包括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未落實新單位或新單位未建立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合併、分立、撤銷、解散、破産,職工未落實新單位或新單位未建立住房公積金的。
封存期間是否能提取賬戶內的公積金?《辦法》規定,單位內部封存職工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職工應向單位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由單位進行初審核實後開具《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到銀行網點辦理提取手續。
集中封存戶的職工如果符合公積金提取條件,職工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到銀行特殊業務審批櫃檯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
此外,對於將來封存的恢復,《辦法》表示,單位內部封存職工與單位恢復工資關係後,單位應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啟封手續。
而集中封存戶職工與新單位形成勞動關係後,新單位應自與職工建立勞動關係之日起30日內,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