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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監會發文加強銀行內控

  • 發佈時間:2015-06-06 08:33:48  來源:海南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社北京6月5日電(記者吳雨、李延霞)近期,全國發生多起存款糾紛事件,暴露出部分銀行業金融機構內控制度執行不力、員工管理不到位等問題。對此,銀監會5日發佈20條具體要求,從制度頂層設計、重點環節防控、客戶服務管理、危機處置以及加強監管等方面,加強銀行業金融機構內控管理。

  銀監會此次發佈的《關於加強銀行業金融機構內控管理有效防範櫃面業務操作風險的通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嚴守業務管理、風險合規及審計監督“三道防線”,加強內控體系建設,落實主體責任。針對開戶、資金匯劃、對賬、印章憑證管理及賬戶監控等五個櫃面業務關鍵環節,提出明確具體的監管要求。

  通知同時要求,對前期出現較多消費糾紛的代銷業務,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通過集中上收代銷業務審批許可權,對代銷機構實行名單制管理以及加強代銷産品資訊的公開公示等措施加強管理,特別強調要加強對客戶個人資訊安全的保護。

  另外,通知指出,要在重點領域嚴密設防,更加強調過程管理和行為管理。一方面,要“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加強營業場所和員工行為的管理;另一方面,要加強技術防控,在營業網點現金區全面實施同步的錄音錄影,加快推進銀行理財産品和代銷産品銷售的錄音錄影工作,記錄業務辦理的全過程,加強監控員工操作行為。

  通知提出,加大問責力度,確保已經發生的風險事件處置的程式公平、方式合理、結果公正。實行涉事機構所在一級分行和總行業務條線的雙線查處及雙線整改問責。在對風險事件直接責任人進行嚴肅問責的同時,對管理不盡職、履職不到位的機構負責人和業務條線管理人員也要嚴格認定責任並嚴肅問責。對於性質嚴重、負面影響大的風險事件,要比照案件問責標準嚴肅問責,絕不姑息,並建立內部舉報核查制度。

  此外,銀監會提示公眾強化“五個警惕”,即警惕高息誘惑,警惕資金掮客,警惕他人代辦,警惕附加承諾,警惕資訊洩露,進一步提高公眾資金和資訊安全的自我保護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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