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地名亂象需法治給力
- 發佈時間:2015-06-06 06:01:17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和城鎮化的加快推進,許多古老的地名日漸消失在人們的視野中。與此同時,各地出現了以“大、洋、古、怪、重”為突出特徵的隨意更名亂象,讓人不知所云。一些地方熱衷於“曼哈頓”、“威尼斯”、“天鵝堡”等“洋”地名,不僅讓群眾一頭霧水,也割斷了地名文脈;還有一些地方喜歡倣古,把“王朝”、“皇城”等作為地名,讓人眼花繚亂。
地名亂象的存在,很大程度上與地名管理乏力有關,沒有形成一整套嚴格的地名命名、更名的審批制度及有效的監管和違法懲戒措施。因此,儘管民政部和一些省市相繼出臺了有關加強地名管理的規定,但仍然無法抵擋住一些地方隨意更名的衝動。
地名亂象需嚴加整治,一是要增強法規剛性。《地名管理條例》已推行近30年,亟需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依法治國的時代要求,進行修改和完善,從而理順管理體制,建立地名論證、審批、備案等制度,健全地名文化評價標準體系,完善監管、懲戒措施,為有效管理和整治地名亂象提供法律依據。
二是加大監管力度。堅持由民政部門“統管”,規劃、公安、工商、城建等部門配合,建立地名管理齊抓共管機制,採取地名規劃先行、命名更名核準、相關部門聯動等措施,著力解決地名命名不規範問題,同時,深入推進地名文化遺産認定工作,確保歷史地名文化得到有效保護。
三是加大違法成本,做到有法必嚴、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對於盲目命名、擅自更名、隨意改名的,必須責令其停止使用、限期糾正,並依法進行嚴肅處理,該罰款的要罰款,該問責的要問責。只有這樣,才能從根本上遏止地名亂象的出現。
(山東省濰坊市規劃局奎文分局 付 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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