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額存單怎麼投?
- 發佈時間:2015-06-05 14:31:28 來源:國際商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央行6月2日晚間發佈實施《大額存單管理暫行辦法》,大額可轉讓存單再次登上歷史舞臺。“將形成一個二級市場,也可以説是有保障的人民幣‘大超市’。”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説,利率市場化改革“已經叩響大門”,與此同時,一個巨大的可轉讓存單市場也浮出水面。
大額可轉讓存單的推出將對銀行産生什麼影響?會給百姓生活帶來什麼變化?投資者該怎麼投資?
20世紀80年代中期我國就曾發行過大額可轉讓存單,1997年暫停。2日央行發佈並“自公佈之日起施行”的《大額存單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大額存單)發行人應當於每期大額存單發行前在發行條款中明確是否允許轉讓、提前支取和贖回以及相應的計息規則等。
對此,有關專家通俗地闡述了大額可轉讓存單的現實影響。“這是一個雙贏的産品。大額可轉讓存單市場形成後,銀行體系多了一個管理流動性的工具,可以降低利率全面放開後的風險,投資者既可以享受較高的利率,又可以在缺錢的時候進行轉讓兌現。”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局長陸磊説。
華夏銀行發展研究部戰略室負責人楊馳稱,大額存單的推出實質上屬於漸進式利率市場化,遵循了人民銀行提出的“先大額後小額”的改革順序,對商業銀行的負債穩定性衝擊較小。雖然短期來看,會導致商業銀行存款成本的輕微上升,但中長期看有利於豐富負債手段和主動調整負債結構,應對網際網路金融和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衝擊,更多地將資金留在銀行體系。“老百姓多了一個靠譜的投資渠道。”某股份制銀行廣州分行投資銀行部負責人説,與一般意義上的定期存款相比,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具有期限短、面額大、可以轉讓以及收益性高等優勢。
儘管是“市場化方式確定”,但有關專家指出,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開始發行都是在利率市場化實現之前,加上各銀行之間的競爭效應,將使其具備明顯的利率優勢。
陸磊説,與當前快速發展的理財産品相比,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具有更高穩定性,由於性質屬於“一般性存款”,風險更小。
中銀國際的研報也認為,如果大額存單的收益率有較高吸引力,那麼預計部分理財産品和信託産品的需求也會受到影響。
央行規定,個人投資者認購大額存單起點金額不低於30萬元,機構投資者認購大額存單起點金額不低於1000萬元。業內人士提醒,投資者在購買相關産品時必須擦亮眼睛,防範市場繁榮後有可能出現的“魚目混珠”産品。
首先,要看準發行人資質。大額存單的發行主體為銀行業存款類金融機構,推出初期,央行將首先在自律機制核心成員範圍內試點發行,此後結合具體情況,有序擴大發行人範圍。其次,要留意産品存續、備案情況。按照央行規定,大額存單期限包括1個月、3個月、6個月、9個月、1年、18個月、2年、3年和5年共9個品種,投資者須注意存單期限是否在上述9種之內,且發行人是否進行了發行備案。再次就是分清存單類別。大額存單分兩類,一是固定利率存單,採用票面年化收益率的形式計息;二是浮動利率存單,以上海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為浮動利率基準計息。付息方式也分為兩種,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定期付息、到期還本。“由於利率的浮動變化,買不同類型的存單,約定不同類型的付息方式,最後收益可能會有所區別。因此,可以讓專業人士列出演算法,再結合對未來利率的預期、實際需求、偏好等進行選擇。”郭田勇説。
此外,有關專家還提醒,大額存單的發行條款中都有是否允許轉讓、提前支取和贖回,以及相應的計息規則等資訊,由於各期大額存單的約定有可能不同,投資者應認真閱讀發行條款,根據自己的情況謹慎選擇投資産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