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讓愛車水汪汪車主淚汪汪
- 發佈時間:2015-06-05 08:33:44 來源:海南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 本報記者 陳怡
海口市市政部門近日提醒,今年汛期已至,並公佈了市區20條易積水路段,提醒市民注意。隨著汛期的到來,各種保險事故尤其是車險事故數量猛增。
記者從省內多家保險公司獲悉,近期車輛涉水險等險種走紅,諮詢量和購買量明顯增長。業內人士預測,涉水險的投保量會在7月到8月的颱風多發季達到峰值。然而,購買了涉水險後,汽車被水泡了就真的安全了嗎?記者帶著疑問採訪了多位保險業內人士。
涉水險可理賠水浸車
海南地處颱風走廊,進入汛期後,颱風也會隨之而至,去年那場超強颱風威馬遜讓海口市民吳超記憶猶新,很多朋友的車子被泡損毀。
“近期,海口頻繁出現暴雨,部分地區出現水浸街,停放在路上的汽車也跟著遭殃被泡,汽車的發動機價格貴,要是沒有個保障,萬一齣了什麼問題,可是個麻煩事。網上有一條消息説,某賓士C200需要20萬元的維修費用,實在嚇人。”正準備給自家新車購買保險的吳超擔心。
記者了解到,減少車輛涉水損失可以購買車損險、涉水險。在車損險保障範圍內,保險公司承擔因暴雨責任導致的車身、車內飾、車上電子元器件等各方面損失,以及發動機進水後對發動機的拆裝、清洗、換油等費用;在涉水險保障範圍內,保險公司承擔因水淹、涉水行駛、在水中啟動導致發動機損壞的相應損失。
涉水險僅是為發動機“買單”
據平安産險海南省分公司提供的數據顯示:去年公司僅在超強颱風“威馬遜”、強颱風“海鷗”期間水淹車案值件數就達到2123筆,立案金額達4981萬元,其中涉水且發動機受損的案件達90筆,金額335萬元,足可見水泡車導致發動機故障帶來的損失極大。但是,不少車主因為僅購買車損險,沒有購買涉水險,發動機進水受損無法獲得保險公司理賠。
記者了解到,作為附加險,涉水險必須在原車損險的基礎上進行添加,主要用於為發動機涉水故障買單,且必須與車損險在同一家公司單獨購買,其費率一般為車損險保費的5%左右。此外,涉水險擁有15%至20%的絕對免賠額。
然而,投保涉水險也並非令車主完全安心,因為各家公司對其仍設置了一個免賠條款:被水浸沒後,對於車主強行二次啟動發動機而造成的損失,保險公司將不予賠償。
提醒
“全險”不包括涉水、玻璃等附加險
購買過車險的市民經常會聽到汽車經銷商説到一個名詞:“全險”,很多人並沒有搞清楚“全險”是什麼就買了,然後安心地把車開回家,有了損失就等著保險公司來賠付。
“車主在購買時總是説自己買了‘全險’,但是在車險險種中,其實並不存在‘全險’。諸如玻璃險、車身劃痕險、自燃險、涉水險等都屬於附加險種,需要另行單獨購買,但是很多車主並未購買。”太平洋保險理賠人員李小瑟説。
去年超強颱風“威馬遜”造成的車輛損失涉及的保險險種有車損險、玻璃險、涉水險三種,然而不少車主由於購買保險時沒有仔細了解清楚,涉水險和玻璃險兩個險種極少有人購買,以致于車輛出現發動機泡水損壞和單獨的玻璃破碎時無法獲得賠付。
不足額投保影響保險賠付
“車損險是車險中的重要保險,保費較高。不少車主為了降低保費,進行不足額投保,這樣的投保方式導致汽車在發生全損時賠付金額無法彌補損失”。平安産險海南分公司車險理賠部負責人吳英寶提醒。
超強颱風“威馬遜”導致李先生的愛車被水泡,由於其只購買了23萬元保額的車損險,車輛推定全損最高只能獲得23萬元的賠付款,而李先生的寶馬車購入時花了40萬元。
業內人士提醒,全損車輛的賠付金以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金額為最高標準,建議車主在投保時足額投保。新車足額投保的保險金額為購置價;對於已使用了一段時間的車輛,車主投保的金額應該為車輛購置價減去折舊金額後的價值,具體的折舊計算方法可以向保險公司諮詢。
製圖/陳海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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