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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管公積金貸款結清 就可購政策房

  • 發佈時間:2015-06-03 14:42:16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繼市公積金中心發佈新政後,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昨日在其官網發佈了國管公積金新政。除了與市管公積金相同的首套房首付兩成、二套房首付三成外,國管公積金新政明確了對於購買政策房的借款申請人,貸款結清後,不再受結清滿5年才能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的限制。

  與市管公積金政策相同,此次國管公積金也明確,對於在北京市住建委房屋交易權屬資訊查詢系統中顯示無房的借款申請人,執行首套自住住房貸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貸款最高額度為120萬元。

  對於在市住建委房屋交易權屬資訊系統中顯示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住房公積金貸款(含政策性貼息貸款)的,購買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購房者,執行第二套住房貸款政策,最低首付款為30%,貸款最高額度為80萬元。

  同時,國管公積金也規定,對於購買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貸款發放對象,不再對現有每人平均住房建築面積做出限定。

  購政策房

  無須貸款結清滿5年

  按照國管公積金此前的規定,從去年1月1日起,職工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結清滿5年後,方可按規定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

  此次國管公積金的新政提出,購買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請人,貸款結清後,不再受“職工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結清滿5年後,方可按規定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的限制。

  通知顯示,該通知自6月1日起實施。之前已受理但未簽訂借款合同的貸款,借款申請人可以根據實際需要重新申請貸款。(記者 羅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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