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被列為國家級流通節點城市
- 發佈時間:2015-06-03 09:33:37 來源:福州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商務部網站
5月25日,商務部等10部門聯合印發《全國流通節點城市佈局規劃(2015年~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根據國家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及“一帶一路”、京津冀協同發展和長江經濟帶戰略等部署,結合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等,確定2015年至2020年“3縱5橫”全國骨幹流通大通道體系,明確劃分國家級、區域級和地區級流通節點城市。流通節點城市是指經濟規模和商品流通量較大,商流、物流、資金流和資訊流高度匯集,具有較強集聚、輻射等功能,在流通網路中處於樞紐地位的城市。
《規劃》將全國流通節點城市劃分為國家級、區域級和地區級共三級,確定國家級流通節點城市37個,區域級流通節點城市66個。37個國家級流通節點城市為:北京、天津、石家莊、太原、呼和浩特、瀋陽、大連、長春、哈爾濱、上海、南京、蘇州、杭州、寧波、合肥、福州、廈門、南昌、濟南、青島、鄭州、武漢、長沙、廣州、深圳、南寧、海口、重慶、成都、貴陽、昆明、拉薩、西安、蘭州、西寧、銀川、烏魯木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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