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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余秀華遭熊抱”切莫走向極端

  • 發佈時間:2015-06-03 03:31:49  來源:新京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一家之言

  “真正的詩人必須與世俗做必要的切割”的論斷,這也許代表著長久以來,很多人對文人的一種偏見和苛刻要求。把文學與商業對立起來,本身就是一個偽命題。

  近日,余秀華在成都某書店參加活動時,被為書店開業進行表演的男模“熊抱”,引發熱議。有學者表示,這件事是對一位詩人的“娛樂化”,而余秀華本人其實也可以對這類商業活動説“不”:“她如果是一個真正的詩人,就必須與世俗做必要的切割,不能在文學與商業之間兩者兼得。”

  的確,在現在這個時代,凡是“名人+”的事件,都有可能成為新聞,尤其是又遭遇網際網路時代,“名人+網際網路+”的事件更容易被爆炒。余秀華被男模“熊抱”,不排除有商家刻意安排的嫌疑,就算不是商家炒作,最初的媒體報道,也有別有用心、吸引眼球的成分。但對這件事情的解讀,卻不必走向極端。

  誠如胡野秋所説,這是對一位詩人的“娛樂化”消費,但這種“娛樂化”也沒必要被妖魔化。詩人未必就非得不食人間煙火,相反,有些生活氣息,反倒更接地氣。無論是詩,還是其他文學作品,都是這樣。

  至於“真正的詩人必須與世俗做必要的切割”的論斷,這也許代表著長久以來,很多人對文人的一種偏見和苛刻要求。把文學與商業對立起來,本身就是一個偽命題。文學,是文化的一部分,本身就有著商品屬性,要不然,文化産業從何而來?

  詩人也是人,作家也是人,憑什麼要求他們不能像別人一樣賺錢?只要這些商業活動不坑蒙拐騙,合情合法,就不必太過計較,商家覺得花錢請這類名人有價值,消費者樂見,就無可厚非。如果蘇軾、李白生活的時代有網際網路,他們就是那個時代的周傑倫、劉德華,所到之處,也會萬千擁躉,吸睛、吸金無數。

  當然,文學和商業,並不天然對立,情懷和金錢,也並不生來為敵,只要把握好度,二者可以碰撞出雙贏的火花。古人大都學而優則仕,在如今的商業社會,學而優則商,怎麼就邪惡了呢?

  □王磊(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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