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總局:任何地方不能增加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
- 發佈時間:2015-06-02 16:05: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6月2日電 據中央人民政府網站消息,工商總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劉玉亭表示,工商總局日前下發《關於嚴格落實先照後證改革嚴格執行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的通知》,一起公佈了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目錄和企業變更登記、登出登記需要前置審批的指導目錄。這個目錄以外,任何地方、任何一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都不能再增加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
兩年多來,國務院一直把簡政放權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和轉變政府職能的“當頭炮”,採取了一系列重大改革措施,工商總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劉玉亭今日作客中國政府網,解讀商事制度改革。
對此,劉玉亭表示,“先照後證”改革是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是穩增長、調結構、促就業、惠民生的一項重要抓手。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後置審批,使市場主體可以更加便利、更加快捷地進入市場,獲得“入場券”,有利於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增強經濟發展動力,這對於穩增長、調結構、促就業、惠民生具有重要的促進作用。對於簡政放權、轉變政府職能,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把政府工作重點切實轉到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上來都是非常有利的。此外,也有利於建立規範統一的市場規則和競爭有序的市場秩序。
劉玉亭指出,從去年以來,國務院分三批審議決定將原來的226項前置審批中的152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調整或明確為後置審批事項,取消40項,決定保留34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企業在申請設立登記時需要提交的前置審批文件,較改革前減少了85%。
劉玉亭介紹,為落實國務院的決定,嚴格執行國務院將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調整或明確為後置審批的決定,去年8月份,國家工商總局印發了《工商總局關於做好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後置審批後的登記註冊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各級工商部門嚴格規範工商登記程式,依法規範經營範圍核準登記,完善登記管理資訊化系統和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前不久,我們又下發了《工商總局關於嚴格落實先照後證改革嚴格執行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的通知》,這個《通知》把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目錄和企業變更登記、登出登記需要前置審批的指導目錄也一起公佈了。這個目錄以外,任何地方、任何一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都不能再增加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
此外,劉玉亭強調,企業設立時的前置、後置審批項目還是可以繼續調整,還需要進一步深入調查研究,按照簡化審批、規範許可、放寬準入的要求,進一步研究提出取消和規範許可審批的意見。也就是説,對現在調整為後置審批事項的,仍然要繼續研究、進行規範,還有取消、下放的空間。通過這些工作可以進一步釋放改革的紅利。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改後置審批事項的作用和意義可能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顯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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