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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5項稅務行政審批事項被取消

  • 發佈時間:2015-03-17 10:13:57  來源:中國財經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2014年,國家稅務總局持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共取消45項稅務行政審批事項,佔全部87項稅務行政審批事項的50%以上,稅務行政審批事項大幅減少,辦稅效率有效提升,激發市場主體活力,交出簡政放權的亮眼成績單。

  黨的十八大提出,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繼續簡政放權,推動政府職能向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轉變。新一屆政府把加快轉變政府職能、簡政放權作為重中之重,推出一系列簡政放權的舉措。作為經濟管理和行政執法部門,稅務部門按照國務院部署要求,以自我革命的精神,堅持不懈地把簡政放權推向深入。

  2014年2月,國家稅務總局公佈全部87項稅務行政審批事項,實施稅務行政審批目錄化管理,鎖定了審批項目的“底數”,自覺接受社會監督。隨後,國家稅務總局推行“兩減兩加”,堅持放管結合,推出一系列頗具“含金量”的措施。

  “兩減”即在行政審批和辦稅負擔上做“減法”。在減審批項目方面,先後取消45項稅務行政審批事項,同時清理了一批同取消和下放審批項目相抵觸的文件和制度,防止出現取消不了和放不下去的問題。特別是主動將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由事前審批改為事後備案,方便納稅人享受優惠。在減辦稅負擔方面,開展“便民辦稅春風行動”,著力實施以減少資料報送、表單填寫、稅務檢查為重點的“三減少”措施。分兩批取消26種納稅人填報的涉稅文書報表,分三批取消29項進戶執法項目,防止干擾納稅人正常生産經營。全國稅務機關平均推行免填單服務29項,平均每項減少納稅人業務辦理時間約25%。全國縣級稅務機關納稅服務規範的實施,使納稅人報送的資料、辦稅環節、辦稅次數、辦稅時間等平均減少30%以上,即辦事項增加50%以上。

  “兩加”即在納稅服務和後續管理上做“加法”。在加強納稅服務方面,推行審批事項辦理服務廳集中受理、內部流轉、限時辦結、窗口出件,一個口子對外,避免納稅人“多頭找、來回跑”。推行首問責任制,讓納稅人走進一道門、找到一個人、辦好各種事。同時,創新稅務登記管理辦法,探索實現“三證合一”。在加強後續管理方面,對所有取消和下放的稅務行政審批項目,均制定後續管理辦法和措施,並把後續管理融入發票管理和申報管理等日常稅收徵管工作中。推行後續監管精細化和稅收風險管理常態化。實施納稅信用管理辦法與稅收“黑名單”制度,對不同信用等級的納稅人採取針對性管理和服務措施,簽訂21部門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對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實施聯合懲戒措施,促進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

  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有關負責人介紹,稅務部門直接與廣大納稅人打交道,通過深化稅務行政審批改革,最大限度減少對微觀事務的干擾,持續釋放改革紅利,已經産生了積極效應。一是經濟效應。使納稅人更加便利、及時、充分享受稅收優惠政策,使稅收活動更加契合市場規律,有利於激發市場活力,發展壯大市場主體。二是法治效應。還權、還責于納稅人,進一步明確了稅務機關與納稅人的權利、義務、責任,既降低了執法風險、促進了稅收遵從,又增強了納稅人主體意識、法治觀念。三是服務效應。深化改革推動了納稅服務,實現了由管制向服務轉變。四是管理效應。通過將事前改為事後,將審批改為備案,優化申報方法、加強風險控制、強化信用保障,稅收管理不斷走向現代化。

  上述負責人還透露,下一步,國家稅務總局將繼續按照國務院關於清理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工作部署,紮實推進改革工作,分期分批提出擬取消的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將擬保留的審批事項依法調整為行政許可,不再保留“非行政許可審批”類別。規範行政許可實施行為,統一稅務行政許可項目、依據、實施機關、條件、數量、有效期限和需要提交的申請材料目錄,以及辦理行政許可的程式和期限,確保行政許可公開公平公正。全面落實“一個窗口”受理,實行辦理時限承諾制,主動公開審批資訊,強化審批監督問責,逐步探索利用資訊技術手段推行網上審批,為納稅人提供更加優質、高效、便捷的審批服務。(本刊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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