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機PK汽車 “梟龍”該歸誰
- 發佈時間:2015-06-02 15:54:42 來源:北京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2003年9月3日,代號“梟龍”的FC-1戰機首飛成功。13天后,武漢梟龍汽車技術有限公司(簡稱梟龍汽車公司)提出了“梟龍”商標的註冊申請,隨後被駁回。梟龍汽車公司不服,向北京智慧財産權法院提起訴訟,本案於今日上午開庭審理。
早在1998年,梟龍系列越野車項目就已開始設計。2003年9月16日,梟龍汽車公司向商標局提出了使用在“汽車、卡車、運輸用軍車”等商品上的“梟龍”商標申請。作為“梟龍”戰機的生産商,成都飛機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在公告期內向商標局提出異議。而後,商標局駁回了梟龍汽車公司的商標申請。
梟龍汽車公司不服,提請復議。商標評審委員會審查後,認為“梟龍”戰機的首飛得到了媒體的大量、集中報道,已經在公眾中取得了較大的影響力,形成了特殊的軍事、政治意義。因此梟龍汽車公司的註冊行為屬於搶注,並且商標的註冊會造成其他不良影響,故裁定不予核準。
由於不服裁定,梟龍汽車公司將商評委起訴至知産法院,請求法院撤銷該裁定。
梟龍汽車公司認為,自己作為“梟龍”商標的在先申請人,在“梟龍”戰機試飛後僅13天就提出了商標申請,而在如此短的時間內,“梟龍”戰機根本無法達到商評委所稱的“具有一定影響力”的程度。而戰鬥機與汽車並非類似商品,在汽車領域使用“梟龍”商標,與“梟龍”戰機並沒有聯繫,不會引起公眾的誤認。
商評委作為被告,經過申請沒有出庭參加庭審。成都飛機公司作為第三人,認為“梟龍”戰機在梟龍汽車公司申請前就已取得了較大的影響力,因此,梟龍汽車公司的註冊行為侵犯了他們的商標權。
截至記者發稿時,庭審仍在進行中。(劉蘇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