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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生育一孩改為登記備案制

  • 發佈時間:2015-06-02 10:32:15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福州訊】生育第一個孩子,不需要進行審批,只要進行備案即可。記者近日從福建省衛計委獲悉,福建將進行生育服務證制度改革,包括改一孩審批為實行一孩生育登記制度,簡化再生育審批程式,實行個人生育情況承諾制等。

  福建省衛計委計劃生育家庭發展處處長徐正平介紹説:“如果夫妻雙方均沒有生育過的,懷孕後即可持身份證、結婚證到一方戶籍地或現居住地村(居)進行登記,自主安排生育,不再申辦一孩《生育服務證》,更不得實行審批或變相審批。同時,對於群眾確實需要一孩《生育服務證》的,在群眾登記後,將當場予以發證。”

  福建對於再生育審批也將精簡和規範程式,為群眾提供“一站式”服務。對於申請再生育的夫妻,持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夫妻雙方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符合再生育條件的證明材料,可向一方戶籍地鄉(鎮、街道)提出申請。能夠通過全員人口數據庫獲取的資訊,依託基層工作網路由系統內部流轉辦理,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證明材料。

  此外,福建將實行“個人生育情況承諾制”,即對於無法查證當事人生育情況或者掌握不全面的,除了《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明確規定要求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外,在查驗身份證、戶口簿和結婚證等有效證件基礎上,由夫妻雙方書面承諾婚育事實,予以辦理生育服務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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