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制定出臺14條具體措施推動林業改革
- 發佈時間:2015-06-02 07:52:02 來源:國家林業局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進一步優化全省發展環境的意見》,釋放林業發展活力,進一步推動全省林業改革和生態文明建設,省林業廳結合自身實際,圍繞清理審批項目,簡化辦事程式,服務基層企業、群眾等方面,近日制定出臺14條具體措施。
14條具體措施主要包括:清理審批項目,簡化辦事程式,堅持“清單之外無權力”原則,對省政府行政權力清單之外的行政權力,一律不得實施。嚴格按照國家和省政府相關要求,全面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類別。建立完善林業廳權力清單和運作流程圖並向社會公佈,加強對基層林業部門的指導和事中事後監管。審批事項實行有效工作時限制,相關申請必須在《行政許可法》規定的法定時限內辦結。對超時不辦、有意刁難的,堅決追究相關人員不作為的責任。推行重大項目跟蹤督辦制,最大限度地為國家和省重點項目做好跟蹤服務。下放臨時使用林地審批許可權。大力支援鐵路、公路、水利、礦産資源開發等我省重大項目建設,採取提前介入、簡化程式、急事快辦等措施,加快項目使用林地審批工作。切實減輕企業負擔,今後將不再向佔用林地單位收取專家評審費。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小微企業減免收費的規定。涉林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都要予以公示,增加透明度。及時把國家和省委、省政府出臺的林業産業政策傳達到各地和涉林企業。
樹立窗口單位形象,實行行政許可限時辦結制,建立工作日全日對外辦公、工作人員無缺位、業務工作不間斷的工作制度。強化行政許可辦理人員教育培訓。加強對林業行政執法隊伍的管理和監督,森林公安、林政等林業行政執法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執法時必須出示證件。對破壞森林、濕地和野生動物案件,要發現一起受理一起,並依法查處,杜絕以罰代刑和“關係案、人情案、金錢案”。推進服務型機關建設,認真落實“馬上就辦”的要求,整治庸政、懶政、怠政和工作散漫現象。領導幹部要簽訂《嚴格執行四個一律承諾書》並留書備案。對違反相關規定的黨員幹部給予黨紀、政紀處分,並公開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