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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消協兒童護膚品比較試驗:企業有待更自律

  • 發佈時間:2015-06-01 08:39: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在眾多品牌和不同購物渠道選購的兒童護膚品是否適合孩子成長需求是家長選購兒童護膚品時經常遇到的迷茫困惑。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賦予消協組織的公益性職責,為加強對兒童護膚品消費安全的指導,天津市消費者協會于2015年4月至5月對兒童護膚品進行了比較試驗。

  “比較試驗”是指消協組織為履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定向賦予消費者協會的首項公益性職責,通過各類市場或銷售渠道,模擬消費者購買商品或服務,並參照相關標準或專業測試方法,從消費者關注與實用角度,用公正的評價程式對同類商品或服務進行分析、對比,向消費者提供消費資訊和諮詢服務,促進消費者更好地享有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的一項工作。

  一、基本情況

  1、樣本採集

  本次比較試驗樣品,由天津市消費者協會工作人員和315監督員志願者,在全市九個行政區內的十五個大型超市、連鎖孕嬰店及京東商城、天貓、一號店等三個網路購物平臺,按照普通消費者實際消費程式隨機購買。共購買25個品牌兒童護膚膏霜、兒童潤膚乳液、兒童護膚乳液等護膚樣品,詳見附表一。

  2、檢測單位

  本次比較試驗委託“中國商業聯合會百貨勞保用品商品品質監督檢測中心”進行檢測。

  3、測試依據及項目

  本次比較試驗按照GB/T16759-2008《消費品和有關服務比較試驗總則》的要求開展比較試驗工作。

  本次比較試驗按照QB/T1857-2013《潤膚膏霜》、QB/T2286-1997《潤膚乳液》、GB/T29665-2013《護膚乳液》標準,選定包括感官指標、理化指標、衛生指標、包裝外觀、凈含量允差、標誌等六類檢測項目。

  4、媒體監督

  天津電視臺“我們都是消費者”、天津電視臺“都市報道60分”、天津經濟廣播電臺、天津新聞廣播電臺、中國品質報、今晚報、城市快報等記者先後跟蹤採訪了本次比較試驗的購樣、檢測過程。

  5、本次比較試驗結果僅對購買的樣品負責。

  二、試驗結論

  兒童化粧品係指供年齡在12歲以下(含12歲)兒童使用的化粧品,目前我國沒有專門針對兒童護膚品在內的化粧品檢測標準,檢測依據的仍為成人化粧品的相關標準,僅有個別檢測項目對兒童産品進行了標準確定。本次比較試驗,共檢驗25個兒童護膚品樣品,6類檢驗項目460項具體指標。除標稱“上海好孩子兒童服飾有限公司”委託“上海美臣化粧品有限公司”生産的“好孩子”品牌“嬰兒潤膚露”樣品,菌落總數不符合相關標準要求外,其餘樣品全部達到相關標準要求。

  1、兒童護膚品産品品質整體可靠。按照相關標準對樣品感官指標、理化指標、衛生指標、包裝外觀、凈含量、標誌等六類項目的檢驗結果表明,兒童護膚品産品的整體品質可靠。感官指標、凈含量、理化指標全部符合標準要求,包裝外觀、標簽標注規範。特別是全部樣品的鉛、汞、砷、甲醇等有毒物質限量指標實測結果遠低於國家標準限值。

  2、個別樣品的衛生指標不符合國家標準。標稱為“上海好孩子兒童服飾有限公司”委託“上海美臣化粧品有限公司”生産的,標稱品牌為“好孩子”的嬰兒潤膚露樣品,菌落總數實測結果為1.6×103CFU/g(CFU為菌落數單位),超出不大於500CFU/g標準要求,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3、兒童護膚品生産企業有待更加自律。參照《兒童化粧品申報與審評指南》要求,配方所用原料的品種須最大限度減少;選擇香精、著色劑、防腐劑及表面活性劑時,應堅持有效基礎上的少用、不用原則;對於兒童使用的産品,應在外包裝上標注“適用於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等警示用語。本次比較試驗25個兒童護膚品樣品中,僅有7個樣品成分標示中無香精,佔全部樣品28%;仍有6個樣品沒有標注在“在成人監護下使用”的警示用語,佔全部樣品24%;但樣品所列成分種類在20種以上的樣品為14個,佔全部樣品56%。該《指南》作為指導性文件,缺少明確的量化標準要求,兒童化粧品生産企業應加強自律,主動向該《指南》引導的方向研發産品。

  三、結果分析

  1、感官指標

  化粧品的感官品質是影響兒童消費者的喜愛程度,也是家長選購的重要參考因素。感官指標的檢測方法和標準要求有明確的規定。取試樣擦于皮膚上在室溫和非陽光直射下目測觀察,檢測産品外觀;取試樣用嗅覺進行鑒別或用辨香紙蘸取試樣,用嗅覺鑒別産品香氣;取樣品在非陽光直射條件下目測檢驗産品色澤;取試樣擦于皮膚上在室內和非陽光直射條件下,觀察産品結構。通過以上方法檢驗産品是否細膩,均勻一致,香氣符合規定香型等。

  本次比較試驗,對樣品的外觀、香氣、結構、色澤等有關標準規定的內容進行檢測,25個品牌兒童護膚品樣品,感官指標全部符合相關標準要求。

  序號

  品牌

  商品名稱

  檢驗依據

  檢驗項目

  標準要求

  實測結果

  1

  史努比

  兒童蜂蜜營養倍潤霜

  QB/T 1857-2013《潤膚膏霜》

  感官指標

  外觀

  膏體細膩,均勻一致(添加不溶性顆粒或不溶粉末的産品除外)

  符合標準要求

  2

  啟初

  嬰兒冬日防皺面霜

  3

  咪呢小熊

  嬰兒柔嫩潤膚霜

  4

  喜蓓

  蠶絲蛋白營養面霜

  5

  青蛙王子

  兒童滋養倍潤潤膚霜

  6

  鬱美凈

  金牌兒童霜

  7

  屈臣氏

  牛奶滋潤嬰兒潤膚霜

  香氣

  符合規定香型

  符合標準要求

  8

  多啦A夢

  深海珍珠嬌嫩霜

  9

  康貝

  嬰兒多元修護乳霜

  10

  昭貴

  兒童潤膚霜

  11

  屁屁樂

  嬰兒護臀霜

  12

  哈羅閃

  嬰兒柔潤護膚霜

  13

  赫曼

  嬰兒潤膚露

  QB/T 2286-1997《潤膚乳液》

  感官指標

  色澤

  符合企業規定

  符合標準要求

  14

  芭比

  滋潤護膚露

  15

  迪士尼

  迪士尼米奇造型立體潤膚露

  16

  好孩子

  嬰兒潤膚露

  香氣

  符合企業規定

  符合標準要求

  17

  碧呵

  嬰兒潤膚露

  18

  喜多

  嬰兒潤膚乳液

  19

  強生

  滋養潤膚露

  結構

  細膩

  符合標準要求

  20

  孩兒面

  黃瓜補水乳液

  21

  海綿寶寶

  嬰兒保濕潤膚乳

  22

  噯呵

  嬰兒潤膚乳液

  GB/T 29665-2013《護膚乳液》(O/W)

  感官指標

  香氣

  符合企業規定

  符合標準要求

  23

  嬰姿坊

  兒童倍護潤膚霜

  24

  施巴

  嬰兒潤膚乳

  外觀

  均勻一致(添加不溶性顆粒或不溶粉末的産品除外)

  符合標準要求

  25

  貝親

  嬰兒潤膚露

  2、理化指標

  理化指標是指産品的物理性質、物理性能、化學成分、化學性質、化學性能等技術指標,是化粧品産品的重要品質指標之一。本次比較試驗理化指標依各品牌兒童護膚品執行相關標準進行試驗,檢驗包括耐熱、耐寒、離心考驗、pH值等具體項目和指標。

  耐熱試驗預先將恒溫培養箱調節至40℃,將包裝完整的試樣一瓶置於恒溫培養箱。24小時後取出,恢復至室溫後目測觀察或與另一隻試樣目測觀察,應無油水分離或無分層現象。經檢驗,本次比較試驗25個品牌兒童護膚品樣品,耐熱實測結果全部符合相關標準要求。

  耐寒試驗預先將冰箱調節至-8℃,將包裝完整的試樣一瓶置於冰箱內。24小時後取出,恢復至室溫後目測觀察或與另一隻試樣目測觀察,與試驗前無明顯性狀差異或無油水分離及無分層現象。經檢驗,25個品牌兒童護膚品樣品,耐寒實測結果全部符合相關標準要求。

  離心考驗試驗于離心管中注入試樣約三分之二高度並裝實,用塞子塞好。放入預先調節到38±1℃的電熱恒溫培養箱內,保持1小時後,立即移入離心機中,並將離心機調整到2000r/min的離心速度,旋轉30分鐘後取出觀察,應無分層現象。經對有標準要求的13個品牌兒童護膚品樣品檢驗結果顯示,離心考驗實測結果符合相關標準要求。

  pH值是體現某溶液或物質酸鹼度的表示方法。健康皮膚的pH值為5.0—5.6之間,不同的人在不同時期皮膚的pH值常在4.5—6.6之間變化,嬰兒皮膚多呈現為弱酸性,為了呵護和不刺激寶寶肌膚,嬰兒的護膚潔膚用品的pH值也多為弱酸性。pH值試驗需將電極小心插入25℃且已經稀釋到規定濃度的試樣中,待pH計讀數穩定,記錄讀數,以兩次測量的平均值表示。25個兒童護膚品樣品中,標稱品牌為“屁屁樂、哈羅閃”樣品屬於油包水型〔W/O〕,無pH值指標測試項。其他23個品牌兒童護膚品樣品,pH值實測結果顯示為5.0—7.0,符合4.0~8.5相關標準要求。

  序號

  品牌

  檢驗依據

  檢驗項目

  標準要求

  實測結果

  檢驗項目

  標準要求

  實測結果

  1

  史努比

  QB/T 1857-2013《潤膚膏霜》

  理化指標

  耐熱

  (40±1)℃保持24h,恢復室溫後應無油水分離現象

  符合標準要求

  理化指標

  pH(25℃)

  4.0~8.5(pH不在上述範圍內的産品按企業標準執行)

  6.1

  2

  啟初

  5.0

  3

  咪呢小熊

  5.1

  4

  喜蓓

  6.7

  5

  青蛙王子

  7.0

  6

  鬱美凈

  6.0

  7

  屈臣氏

  耐寒

  (-8±2)℃保持24h,恢復室溫後與試驗前無明顯性狀差異

  7.0

  8

  多啦A夢

  5.0

  9

  康貝

  6.9

  10

  昭貴

  5.0

  11

  屁屁樂

  QB/T 1857-2013《潤膚膏霜》

  理化指標

  耐熱

  (40±1)℃保持24h,恢復室溫後滲油率不大於3%

  1%

  理化指標

  耐寒

  (-8±2)℃保持24h,恢復室溫後與試驗前無明顯性狀差異

  符合標準要求

  12

  哈羅閃

  1%

  13

  赫曼

  QB/T 2286-1997《潤膚乳液》

  理化指標

  耐熱

  40℃24h,恢復室溫後無油水分離現象

  符合標準要求

  理化指標

  pH值

  4.5~8.5(果酸類産品除外)

  7.0

  14

  芭比

  7.0

  15

  迪士尼

  6.4

  16

  好孩子

  耐寒

  —5~—15℃24h,恢復室溫後無油水分離現象

  6.2

  17

  碧呵

  6.6

  18

  喜多

  5.1

  19

  強生

  離心考驗

  2000r/min旋轉30min不分層(含不溶性粉質顆粒沉澱物除外)

  6.1

  20

  孩兒面

  5.9

  21

  海綿寶寶

  6.9

  22

  噯呵

  GB/T 29665-2013《護膚乳液》(O/W)

  理化指標

  耐熱

  (40±1)℃保持24h,恢復室溫後無分層現象

  符合標準要求

  理化指標

  pH(25℃)

  4.0~8.5(含α-羥基酸、β-羥基酸的産品可按企標執行)

  6.0

  23

  嬰姿坊

  耐寒

  (-8±2)℃保持24h,恢復室溫後無分層現象

  6.1

  24

  施巴

  離心考驗

  2000r/min,30min不分層(添加不溶顆粒或不溶粉末的除外)

  6.3

  25

  貝親

  6.0

  3、凈含量

  凈含量即除去包裝容器和其他包裝材料後內裝商品的量,《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計量檢驗規則》對此明確要求。經檢驗,25個品牌兒童護膚品樣品的凈含量,分別為20~300(g或mL)不等,實測結果顯示允許短缺量指標均為“0”,全部符合相關標準要求。

  序號

  品牌

  檢驗依據

  檢驗項目

  單位

  標準要求

  實測結果

  1

  史努比

  QB/T 1857-2013《潤膚膏霜》

  凈含量

  g或mL或%

  標稱凈含量:0~50g 允許短缺量:9(%)。標稱凈含量:0~50mL 允許短缺量:9(%)。標稱凈含量:50~100g 允許短缺量:4.5g。標稱凈含量:50~100mL 允許短缺量:4.5mL。

  0

  2

  啟初

  0

  3

  咪呢小熊

  0

  4

  喜蓓

  0

  5

  青蛙王子

  0

  6

  鬱美凈

  0

  7

  屈臣氏

  0

  8

  多啦A夢

  0

  9

  康貝

  0

  10

  昭貴

  0

  11

  屁屁樂

  0

  12

  哈羅閃

  0

  13

  赫曼

  QB/T 2286-1997《潤膚乳液》

  凈含量允差

  g或mL或%

  標稱凈含量:100~200g 允許短缺量:4.5(%)。標稱凈含量:100~200mL 允許短缺量:4.5(%)。標稱凈含量:200~300m L 允許短缺量:9mL 。標稱凈含量:300~500mL 允許短缺量:3(%)。

  0

  14

  芭比

  0

  15

  迪士尼

  0

  16

  好孩子

  0

  17

  碧呵

  0

  18

  喜多

  0

  19

  強生

  0

  20

  孩兒面

  0

  21

  海綿寶寶

  0

  22

  噯呵

  GB/T 29665-2013《護膚乳液》(O/W)

  凈含量

  g或mL或%

  標稱凈含量:100~200g 允許短缺量:4.5(%)。標稱凈含量:100~200mL 允許短缺量:4.5(%)。標稱凈含量:200~300mL 允許短缺量:9mL 。

  0

  23

  嬰姿坊

  0

  24

  施巴

  0

  25

  貝親

  0

  4、衛生指標

  ①衛生指標—微生物指標

  微生物指標即微生物的種類和數量。化粧品含有水分、油脂、蛋白質、多元醇等,為微生物的生長創造了良好的條件,容易造成産品變質。微生物對化粧品的污染,不僅影響産品自身品質,更嚴重的是危及消費者的健康和安全。《化粧品衛生規範》規定了化粧品微生物檢驗的基本要求。

  本次比較試按相關標準對糞大腸菌群、金黃色葡萄球菌、綠膿桿菌進行檢驗。糞大腸菌群直接來自糞便,是重要的衛生指示菌。金黃色葡萄球菌廣泛存在於自然環境中,抵抗力較強,是人類的一種重要病原菌。銅綠假單胞菌(原稱綠膿桿菌,本次比較試驗因依據標準不同,故標注不同,出現銅綠假單胞菌和綠膿桿菌兩種表述)在自然界分佈廣泛,為土壤中存在的最常見的細菌之一,各種水、空氣、正常人的皮膚、呼吸道和腸道等都有本菌存在。我國規定以上三種特定菌在化粧品中不得檢出。本次比較試驗,25個品牌兒童護膚品樣品實測結果均為未檢出,全部符合相關標準要求。

  菌落總數是指化粧品檢樣經過處理,在一定條件下培養後(如培養基成分、培養溫度、培養時間、pH 值、需氧性質等),1g(1mL)檢樣中所含菌落的總數。測定菌落總數便於判明樣品被細菌污染的程度,是對樣品進行衛生學總評價的綜合依據。國家標準規定,兒童化粧品菌落總數不得大於500 CFU/g(mL)。本次比較試驗結果顯示:標稱“上海好孩子兒童服飾有限公司”委託“上海美臣化粧品有限公司”生産的,品牌為“好孩子”的“嬰兒潤膚露”樣品,菌落總數實測結果為1.6×103 CFU/g,不符合相關標準要求。其他24個品牌兒童護膚品樣品,菌落總數實測結果小于10 CFU/g,符合相關標準要求。

  黴菌和酵母菌總數是指化粧品檢樣在一定條件下培養後,1g或1mL化粧品中所污染的活的黴菌和酵母菌菌落總數,藉以判明化粧品被黴菌和酵母菌污染程度及其一般衛生狀況。經檢驗,25個品牌兒童護膚品樣品,黴菌和酵母菌總數實測結果顯示均小于10 CFU/g,符合不得大於100 CFU/g標準要求。

  序號

  品牌

  檢驗依據

  檢驗項目

  單位

  標準要求

  實測結果

  檢驗項目

  單位

  標準要求

  實測結果

  檢驗項目

  單位

  標準要求

  實測結果

  1

  史努比

  QB/T 1857-2013《潤膚膏霜》

  衛生指標

  微生物指標

  糞大腸菌群

  g

  不得檢出

  未檢出

  微生物指標

  菌落總數

  CFU/g

  點500

  <10

  微生物指標

  黴菌和酵母菌總數

  CFU/g

  點100

  <10

  2

  啟初

  <10

  <10

  3

  咪呢小熊

  <10

  <10

  4

  喜蓓

  <10

  <10

  5

  青蛙王子

  金黃色葡萄球菌

  <10

  <10

  6

  鬱美凈

  <10

  <10

  7

  屈臣氏

  <10

  <10

  8

  多啦A夢

  <10

  <10

  9

  康貝

  銅綠假單胞菌

  <10

  <10

  10

  昭貴

  <10

  <10

  11

  屁屁樂

  <10

  <10

  12

  哈羅閃

  <10

  <10

  13

  赫曼

  QB/T 2286-1997《潤膚乳液》

  衛生指標

  微生物指標

  糞大腸菌群

  g

  不得檢出

  未檢出

  微生物指標

  細菌總數

  CFU/g

  點500

  <10

  微生物指標

  黴菌和酵母菌總數

  CFU/g

  點100

  <10

  14

  芭比

  <10

  <10

  15

  迪士尼

  <10

  <10

  16

  好孩子

  金黃色葡萄球菌

  1.6×103

  <10

  17

  碧呵

  <10

  <10

  18

  喜多

  <10

  <10

  19

  強生

  綠膿桿菌

  <10

  <10

  20

  孩兒面

  <10

  <10

  21

  海綿寶寶

  <10

  <10

  22

  噯呵

  GB/T 29665-2013《護膚乳液》(O/W)

  衛生指標

  微生物指標

  糞大腸菌群

  g

  不得檢出

  未檢出

  微生物指標

  菌落總數

  CFU/g

  點500

  <10

  微生物指標

  黴菌和酵母菌總數

  CFU/g

  點100

  <10

  23

  嬰姿坊

  金黃色葡萄球菌

  <10

  <10

  24

  施巴

  <10

  <10

  25

  貝親

  銅綠假單胞菌

  <10

  <10

  ②衛生指標—有毒物質限量

  如果化粧品中含有的鉛、汞、砷含量超過一定標准將會對人體造成危害,鉛會導致神經衰弱加重,影響消化系統;汞會對皮膚造成刺激,對中樞神經系統的影響很大,使人出現記憶力衰退、失眠等症狀;砷能引起皮膚色素沉著,也會引起神經系統病變。《化粧品衛生規範》規定了這些物質在化粧品中的限量:鉛的含量是每公斤小于等於40毫克,汞含量每公斤小于等於1毫克,砷每公斤小于等於10毫克。經檢驗,25個品牌兒童護膚品樣品,鉛的實測結果分別為0.3~0.5(mg/kg或ppm)不等,全部符合點40(mg/kg或ppm)相關標準要求。

  經檢驗,標稱品牌為“赫曼、芭比、迪士尼、好孩子、碧呵、喜多”樣品汞的實測結果為小于0.01ppm,標稱品牌為“史努比、青蛙王子、鬱美凈、多啦A夢、昭貴、哈羅閃”的樣品汞的實測結果為0.1mg/kg,其他品牌樣品汞的實測結果為0.02-0.09(mg/kg或ppm)。25個品牌兒童護膚品樣品全部符合點1(mg/kg或ppm)標準要求。

  經檢驗,標稱品牌為“赫曼、芭比、迪士尼、好孩子、碧呵、喜多、強生、孩兒面、海綿寶寶”樣品砷的實測結果小于0.5ppm,標稱品牌為“喜蓓”的樣品砷的實測結果為0.08mg/kg,其他標稱品牌樣品砷的實測結果均小于0.03mg/kg。25個品牌兒童護膚品樣品全部合點10(mg/kg或ppm)標準要求。

  甲醇主要作用於中樞神經系統,皮膚也可部分吸收,《化粧品衛生規範》限定化粧品中的甲醇含量不得超過0.2%。經檢驗,標稱品牌為“赫曼、芭比、迪士尼、好孩子、碧呵、喜多、強生、孩兒面、海綿寶寶”等9個兒童護膚品樣品,實測結果均小于0.05%,符合標準要求。

  序號

  品牌

  檢驗依據

  檢驗項目

  單位

  標準要求

  實測結果

  檢驗項目

  單位

  標準要求

  實測結果

  檢驗項目

  單位

  標準要求

  實測結果

  檢驗項目

  單位

  標準要求

  實測結果

  1

  史努比

  QB/T 1857-2013《潤膚膏霜》

  衛生指標

  有毒物質限量

  鉛

  mg/kg

  點40

  0.4

  有毒物質限量

  汞

  mg/kg

  點1

  0.1

  有毒物質限量

  砷

  mg/kg

  點10

  <0.03

  /

  2

  啟初

  0.4

  0.02

  <0.03

  3

  咪呢小熊

  0.4

  0.06

  <0.03

  4

  喜蓓

  0.4

  0.05

  0.08

  5

  青蛙王子

  0.4

  0.1

  <0.03

  6

  鬱美凈

  0.3

  0.1

  <0.03

  7

  屈臣氏

  0.5

  0.07

  <0.03

  8

  多啦A夢

  0.4

  0.1

  <0.03

  9

  康貝

  0.3

  0.09

  <0.03

  10

  昭貴

  0.4

  0.1

  <0.03

  11

  屁屁樂

  0.4

  0.09

  <0.03

  12

  哈羅閃

  0.4

  0.1

  <0.03

  13

  赫曼

  QB/T 2286-1997《潤膚乳液》

  衛生指標

  有毒物質限量

  鉛(以鉛計)

  ppm

  點40

  0.4

  有毒物質限量

  汞

  ppm

  點1

  <0.01

  有毒物質限量

  砷(以砷計)

  ppm

  點10

  <0.5

  有毒物質限量

  甲醇

  %

  點0.2

  <0.05

  14

  芭比

  0.3

  <0.01

  <0.5

  <0.05

  15

  迪士尼

  0.3

  <0.01

  <0.5

  <0.05

  16

  好孩子

  0.4

  <0.01

  <0.5

  <0.05

  17

  碧呵

  0.4

  <0.01

  <0.5

  <0.05

  18

  喜多

  0.5

  <0.01

  <0.5

  <0.05

  19

  強生

  0.4

  0.07

  <0.5

  <0.05

  20

  孩兒面

  0.4

  0.07

  <0.5

  <0.05

  21

  海綿寶寶

  0.4

  0.09

  <0.5

  <0.05

  22

  噯呵

  GB/T 29665-2013《護膚乳液》(O/W)

  衛生指標

  有毒物質限量

  鉛

  mg/kg

  點40

  0.5

  有毒物質限量

  汞

  mg/kg

  點1

  0.08

  有毒物質限量

  砷

  mg/kg

  點10

  <0.03

  /

  23

  嬰姿坊

  0.4

  0.04

  <0.03

  24

  施巴

  0.4

  0.04

  <0.03

  25

  貝親

  0.4

  0.06

  <0.03

  5、包裝外觀

  兒童護膚品的包裝外觀,是家長對産品的第一印象,重要性不言而喻。國家對此也有明確的標準規定,主要檢測瓶身、內蓋、盒面、噴頭、軟管等。瓶身應平穩端正,表面光滑,瓶壁厚薄基本均勻,無明顯疤痕、變形,不應有冷爆和裂痕;瓶口應端正、光滑,不應有毛刺(毛口),螺紋、卡口配合結構完好、端正;瓶與蓋的配合應嚴緊,無滑牙、松脫,無泄漏現象;瓶內外應潔凈。內蓋應完整、光滑、潔凈,不變形;內蓋與瓶和外蓋的配合應良好;內蓋不應漏放;外蓋應端正、光滑,無破碎、裂紋、毛刺(毛口);外蓋色澤應均勻一致;外蓋螺紋配合結構應完好;加有電化鋁或燙金外蓋的色澤應均勻一致;翻蓋類外蓋應翻起靈活,連接部位無斷裂;蓋與瓶的配合應嚴緊,無滑牙、松脫。盒面應光滑、端正,不應有明顯露底劃痕、毛刺(毛口)、嚴重癟聽,色澤應均勻一致;盒開啟鬆緊度應適宜,取花盒時,不可用手指強行剝開,以捏住蓋邊,底不自落為合格;盒內鏡面、內容物與盒應粘貼牢固,鏡面映像良好,無露底劃痕和破損現象。噴頭應端正、清潔,無破損和裂痕現象。噴頭的組配零部件應完整無缺,確保噴夜暢通。軟管的管身應光滑、整潔、厚薄均勻,無明顯劃痕,色澤應均勻一致。軟管封口要牢固、端正,不應有開口、皺褶現象(模具正常壓痕除外)。軟管的蓋應符合蓋的要求。軟管的複合膜應無浮起現象。

  根據樣品包裝不同,對25個品牌兒童護膚品樣品可檢驗的項目進行實測,結果全部符合相關標準要求。

  6、産品標誌

  隔行如隔山,家長選購兒童護膚膏霜産品,最主要的就是靠産品標誌所傳遞出來的資訊。按照《消費品使用説明化粧品通用標簽》(GB 5296.3-2008)要求,兒童護膚膏霜必須標注以下內容:産品名稱、生産者的名稱和地址、凈含量、成分表、保質期(生産日期、保質期或生産批號、限期使用日期)、企業的生産許可證號、衛生許可證號和産品標準號等。標簽的內容應清晰,應保證消費者在購買時醒目、易於辨認和閱讀。經檢驗,25個品牌兒童護膚品樣品,産品標誌實測結果全部符合相關標準要求。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定的《兒童化粧品申報與審評指南》(2013年2月實施)要求,對於兒童使用的産品,應在産品標簽(含産品説明書)中標注“適用於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等警示用語。本次比較試驗25件樣品中,標稱品牌為“迪士尼、好孩子、喜多、喜蓓、康貝、施巴”等6個兒童護膚品樣品沒有標注該資訊。

  《兒童化粧品申報與審評指南》提出,應最大限度地減少配方所用原料的種類;選擇香精、著色劑、防腐劑及表面活性劑時,應堅持有效基礎上的少用、不用原則,同時應關注其可能産生的不良反應。對25個品牌的兒童護膚品樣品分析發現:全部樣品包裝均明示了成分組成説明,14個樣品的成分在20種以上;標稱品牌為“屁屁樂”、“海綿寶寶”樣品成分最少,明示為8種、9種成分;標稱品牌為“喜多”、“啟初”樣品成分最多,明示為33種、32種。僅有標稱品牌為“噯呵、咪呢小熊、喜蓓、海綿寶寶、康貝、嬰姿坊、屁屁樂”等7個樣品成分標示中無香精。

  四、有關建議和提示

  1、市消費者協會建議監管部門細化規定,進一步加強兒童護膚品市場監管。

  一是加強行業監管,推進資訊公開,淘汰不符合標準産品。攜手共治,夯實企業主體責任,促進兒童護膚品行業健康發展。二是加強兒童護膚品標簽管理,出臺相應細則,從保障消費者權益的角度對標簽標識予以系統規範,保障消費者能清晰、客觀、準確地獲取化粧品相關資訊。

  2、市消費者協會呼籲行業企業應積極主動提高産品品質,公示産品相關資訊。

  一是涉及兒童護膚品生産經營的企業,繼續嚴把品質關,加強産品檢測,確保産品品質符合國家相關標準,保障兒童消費安全;二是響應《兒童化粧品申報與審評指南》等有關引導性要求,提高産品品質;三是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公示相關産品及原料資訊,讓家長明明白白消費。

  3、兒童生長髮育階段不同,膚質差別很大,為他們選用科學生活的“護膚品”十分重要。市消費者協會提示廣大家長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是理性選購兒童護膚品。家長要首選大商場、大超市、指定授權經銷店等正規的商家和有信譽的品牌,獲得産品品質和專業的售前售後服務的保障。兒童皮膚尚未發育完全,家長要盡可能選擇和使用適合於其年齡和皮膚特點的産品,産品應具備純正溫和、對眼睛和皮膚無刺激或較少刺激的屬性。二是注意查驗産品包裝。購買時要仔細查看産品的包裝標識是否規範,察看生産者(經銷商代理商)名稱和地址、許可證編號、産品標準號、批准文號、成分表、保質期等必須標注的內容。進口化粧品應標明進口化粧品衛生許可證批准文號及經銷商代理商名稱、地址。三是科學使用。兒童皮膚比成人更加嬌嫩,兒童皮膚過敏的現象比成人更常見,更容易出現皮膚過敏、皮膚乾燥等各種狀況。家長要多了解兒童化粧品消費知識,根據兒童皮膚特點、既往過敏史和使用化粧品經驗,正確選擇使用兒童化粧品。在第一次給孩子使用化粧品之前,應先做局部測試。在耳後或手腕內側等敏感處皮膚塗抹少量化粧品,觀察一至二天后,如果沒有紅、痛、紅疹等過敏現象,才可使用。一旦孩子出現異常現象,立即停止使用並及時就醫。此外,還要注意留存發票、購物小票等購物憑證,發生消費糾紛及時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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