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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無厘頭炒新可限制市凈率

  • 發佈時間:2015-06-01 02:32:06  來源:新京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 一家之言

  若任由操縱進行下去,市凈率甚至可達數百倍、數千倍,過度泡沫炒作,除了形成財富不公平再分配之外別無所得。

  據媒體近日統計,今年上市的新股只要是在開板當日買入,投資者至少能獲得20%以上收益、有的甚至有數倍收益,而且這樣的操作在特定時間段的成功率竟達100%。

  近期,市場屢屢出現新股連續數十個漲停板開板後可以接著連續漲停的奇觀。若將新股上市初期的爆炒當做是市場的正常反應,這或許忽略了問題的實質,這其中很可能有主力炒家在推波助瀾。當然主力也會視市場動態情況進行操作、存在一定的市場因素,但總體上仍然是操縱在起主要作用。

  2014年6月滬深交易所出臺文件,規定對新股上市初期的異常交易行為予以重點監控,但“上市初期”的概念是“上市頭十天”,也即在此之後的異常交易行為、或許不再重點監控。但很多新股是在上市10日之後才打開停板、此時主力遊資才開始介入,其“異常交易行為”才得以開始。而這樣的交易卻不在重點監控範圍之內,因此滬深交易所的規章有必要在“炒新”上繼續完善規範。

  此外,現實中,對一些股票無厘頭暴漲,市場人士懷疑其中存在操縱行為,因為這不符合正常投資邏輯,但要確認操縱行為,普通人士又缺乏獲取相關證據的手段。對一些市場反映較為強烈的新股操縱嫌疑,證監會應當無需等待交易所上報“異常交易行為”再進行調查,而是可以直接行使暫停相關股票交易的權利,停牌核查。

  目前,一些新股、次新股的市凈率甚至達到數十倍,若任由操縱進行下去,市凈率甚至可達數百倍、數千倍,過度泡沫炒作,除了形成財富不公平再分配之外別無所得,對此,監管部門理應對此予以限制。

  比如可以設置規定,每只股票市凈率不得高於一個數值。比如説,上市公司最新季報顯示其每股凈資産為兩元,那麼可規定其股價最高不得超過20元、也即市凈率最高不得高於10倍;對每股凈資産小于0.2元甚至零以下的“殼”公司,最高限價一律為2元。

  儘管由於市凈率被限制最高值因而可能暫時影響一些上市公司價值發現,但既然股票真有內在價值,自然就會體現在凈資産的增加上,由此未來其股價波動上限自然就會提高,不會長期影響其價值發現。凈資産總是不能提高,但有人卻宣稱其有投資價值,這難以讓人信服,很可能只是編故事、製造題材的騙局。

  抑制炒新,交易所不能僅僅監控新股上市頭十天表現,新股上市更長時間、以及二級市場任何異常交易行為,都應進行必要的監控,此外,“炒新”歸根到底仍然是股票供需不平衡之下的特殊交易現象,這也呼喚著股票發行註冊制的儘快落地。

  □熊錦秋(財經評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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