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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房改或年內提出 涉及住房重大問題

  • 發佈時間:2015-05-31 11:40:00  來源:人民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1998年,國務院頒布23號文,即《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提出從1998年下半年開始,停止住房實物分配,逐步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第一次房改拉開徐徐大幕。

  在1998年啟動住房體制改革將近20年之後,旨在“進一步深化住房體制改革”的“二次房改”終於進入實質階段。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以下簡稱“住建部”)已經會同國家發改委,準備擬定“進一步深化住房體制改革”的初步實施方案。

  根據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總體要求,“進一步深化住房體制改革”的初步實施方案,在對過去將近10年房改的效果進行總結評估的同時,將根據形勢變化,對住房政策的基本方向、房地産市場的價值取向、住房保障體系構建等,做出新的調整和定位。

  按照有關工作安排,有關部門將在2015年研究提出“深化住房體制改革實施方案”。而中國共産黨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讓市場規律在資源配置過程中起決定性作用”將成為這份方案的指導性原則。

  研究準備工作啟動

  “很快就會開始做前期的準備工作,無論是發改委還是住建部,對這件事情還都是很重視的。”5月26日,一位接近住建部的權威人士告訴記者。他所言的“這件事”,所指的即是“進一步深化住房體制改革實施方案”。

  在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內,這一領域被簡稱“房改”。1998年,國務院頒布23號文,即《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提出從1998年下半年開始,停止住房實物分配,逐步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第一次房改拉開徐徐大幕。

  此後將近20年間,遵循第一次房改劃定的基本路徑,中國房地産市場迅速發展,逐漸成為“國民經濟支柱産業”之一。但是,隨著市場的不斷變化,房地産市場政策口徑、住房保障、城市居民基本住房及其居住條件改善等方面,都有了較大的變化,2009年,即有14位專家聯名上書,表達“進一步深化住房體制改革”進行“頂層設計”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目前,“進一步深化住房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研究工作提出,由住建部住房改革與發展司會同國家發改委有關部門,共同進行前期準備工作,在工作正式啟動之後,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人民銀行總行、國家稅務總局等有關中央部委,都將參與其中。

  實際上,在2009年前後,住建部即啟動過對“二次房改”的前期調研工作。時任住建部副部長的齊驥牽頭,住房改革與發展司、房地産市場監管司、住房保障司、公積金監管司、政策研究中心等,也抽調人力,組成了一個研究小組,對進一步深化住房體制改革的有關問題進行研究。

  2014年,住建部課題《住房更新與住房利用機制研究》也正式結題,住建部住房改革與發展司司長倪虹親自參與了課題的結題審定工作,從而使這份課題報告頗具官方色彩。

  涉及住房重大問題

  由於“進一步深化住房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尚處在研究提出的前期準備階段,因此,截至本報記者發稿時止,尚未確定最終的結構和內容。不過,三個獨立消息源向記者證實,“進一步深化住房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已經有基本的研究方向。

  記者了解到,不出意外,對商品住房消費、住房保障之間的關係進行準確界定和適當調整,以適應當前住房消費市場、住房保障領域工作的新變化,是該方案十分重視的方向所在,其目的在於既保障居民的基本住房權利,又能使市場規律在住房市場的發展過程中發揮主導作用。

  “去投資化、去杠桿化,確保住房的基本屬性,這個方向沒有變,但是現在包括決策層在內,都在試圖尋找一條既能保證住房消費市場平穩發展,又尊重認可居民通過市場手段改善居住條件需求的路徑。”前述接近住建部的權威人士稱。而這將對當前政府對房地産市場選取的政策口徑,産生現實性的影響。

  除此之外,在“進一步深化住房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初期研究準備中,住房保障體系的重新調整,也被列為重要的內容方向之一。一旦這一方向的內容最終得以確定,則意味著中國住房保障基本體系的構成,將發生一定的變化和調整。

  “以前保障性住房品類繁多,最早的經濟適用房、廉租房,後來的限價商品房、公共租賃房,以及半保障性質的自住商品房,以及共有産權房等,這些種類將在未來進行削減,比較理想的狀況是,分為租賃型保障房和銷售型保障房,在銷售型保障房中,貫徹‘共有産權’的思路。”前述接近住建部的權威人士稱。

  除此之外,方案還將包括若干涉及房地産、住房政策的重大問題。

  年內研究提出方案

  “進一步深化住房體制改革實施方案是作為2015年的一項改革工作提出的。所以,在2015年要啟動相關的工作,這是有時間點要求的,這屆班子非常重視工作成果的時間節點。”前述接近住建部的權威人士稱。

  按照住建部三定方案,住房改革與發展司的主要工作職能為擬訂適合國情的住房政策;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組織編制全國住房建設規劃和年度計劃並指導實施;研究分析住房和城鄉建設的重大問題;起草綜合性文稿。

  在住建部內部,住房改革與發展司一度被稱為“房改司”。因此,此次研究提出“進一步深化住房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在住建部內,主要工作由住房改革與發展司牽頭完成。由於同時涉及房地産、住房保障等領域的內容,房地産市場監管司、住房保障司等,也都將參與到工作當中。

  與此同時,“進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中,也將對一些制度創新的可能予以討論和回應。例如,住房儲蓄銀行目前即有望在二次房改初步設施方案的研究討論過程中進行論證,如果形成共識,將確定具體的實施路徑和目標。

  除此之外,作為住房消費重要支撐的住房公積金的用途,監管等內容,也將在方案研討的過程中進行充分討論和論證。作為住房公積金監管的基本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修訂工作,將在今年完成。

  2012年年中,國務院法制辦曾下發“國務院立法計劃”,就國務院在2013年需要修訂、設立的各種行政規章進行了分類,並按照重要性分為三類。《基本住房保障條例》被列為“第二檔”,意為“需要加緊工作,適時提出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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