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未經用戶同意不得發送商業性短信
- 發佈時間:2015-05-29 07:12:00 來源:北京青年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工信部官網昨日公佈審議通過的《通信短資訊服務管理規定》,將於6月30日起施行。規定明確,短資訊服務需向用戶收費的,應保證計費符合相關規定標準;未經用戶同意,不得向其發送商業性短資訊。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短資訊服務(內容)提供者如違反上述規定,將由電信管理機構處以1萬至3萬元罰款。《規定》中規定:請求用戶同意接收商業性短資訊的,應當説明擬發送商業性短資訊的類型、頻次和期限等資訊;發送商業性短資訊,應當提供便捷和有效的拒收方式。(記者 任笑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