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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手機如何成功“闖關”

  • 發佈時間:2015-05-27 02:31:52  來源:科技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文·本報記者 胡唯元

  繼小米在印度被訴專利侵權之後,幾家國內手機廠商又在美國遭遇專利訴訟。日前,美國射頻系統公司(Frequency Systems LLC)起訴了近30家公司侵犯了它的專利,其被告公司中有來自中國台灣的HTC,中國大陸的華為、TCL、中興、聯想的摩托羅拉移動,以及許多著名的世界500強公司,有惠普、思科、新力、LG等。

  在市場競爭中,專利正在成為重要的狙擊利器。北京市信凱律師事務所魏俊冰律師對科技日報記者表示,這類訴訟再次警示人們,“專利戰略不容忽視”。

  專利運營公司在美發起訴訟狂潮

  “在近期美國發生的對我國手機企業的智慧財産權侵權訴訟中主要涉及的是專利權侵權訴訟。” 魏俊冰律師説。

  據5月21日《智慧財産權報》的報道,此次涉案的2件專利的專利號分別是US8417205和US7356606。第一件專利是關於“多天線系統的天線選擇方案”,于2007年9月17日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交了專利申請,2013年4月9日獲得授權。第二件專利是關於“動態網店技術”,于2004年3月12日提交了專利申請,2008年4月8日獲得授權。

  本月較早時候,在智慧財産權領域的社交網路和論壇廣泛流傳的一篇文章,稱“智慧手機專利大戰硝煙再起,眾多中國公司再成被告”。該文披露,這次發起大規模專利訴訟所用的美國專利是由LogicPatents專利運營公司方面“親自負責結案”。Logicpatents方面稱,只是以專利價值最大化為目的,幫客戶運營他們的專利,從來不參與專利起訴,也不決定如何使用專利。任何公司都可以收購Logicpatents及其客戶的專利,但是收購方決定如何使用收購來的專利或行使它的權利,Logicpatents並不過問,也不參與。

  此外,發起訴訟的美國射頻系統公司也並不是專利的原始申請人,但相關記錄顯示,專利已分別於2015年3月、2013年12月把專利權轉讓到該公司及其關聯公司名下。

  由專業的專利代理公司發起智慧財産權訴訟,已經成為當前的一個“潮流”,尤其在高科技領域,更為明顯。

  據悉,美國去年專利訴訟總數為5002起,較2013年的6030起減少17%。其中有63%與硬體、軟體和網路公司有關。在高科技領域,有83%的訴訟都是由主要依靠專利創收的公司發起的。而醫療行業的這一比例只有18%,其他行業也只有27%。

  專利代理公司具有專業性的同時,也出現了熱衷於發起“惡意訴訟”的專門機構,被業界稱為“專利流氓”。以至於美國國會考慮針對專利訴訟制定新規,因此訴訟數量已經成為業界關注的焦點。

  作為相關立法的支援者,谷歌和思科指出,大量的專利訴訟可以支撐他們的觀點:應當通過相應的措施來阻止訴訟權的濫用,例如由敗訴方支付勝訴方的法律費用。

  律師解讀勝訴關鍵

  “專利權的基本原則是以公開換保護,獲得了專利權的同時專利權的內容就會進入公共領域,這就使得專利權的保護尤為重要。”魏俊冰律師説。

  為了鼓勵發明創造,推動發明創造的應用,提高創新能力,促進科學技術進步和經濟社會發展,世界各國都普遍對智慧財産權進行特別保護,智慧財産權侵權屬於特殊的侵權行為,如我國的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等法律對智慧財産權領域的侵權行為都作出了特別的規定。

  “在專利權侵權訴訟中,侵權行為是否存在、被訴侵權産品或方法是否落入專利權的保護範圍通常會成為雙方爭議的焦點,圍繞爭議焦點的舉證責任分配及雙方的舉證情況,通常決定著案件的成敗。”魏俊冰律師説。

  國家智慧財産權局專利局通信發明審查部審查員葉峰經過專利檢索後發現,專利號為US8417205的專利申請人是Apacewave Technologies Corp和Sun Management LLC,該專利的權利要求涉及移動寬頻無線接入標準的選擇和優化技術。而專利號為US7356606的專利申請人是Kagi Corp,該專利涉及電子商務方法,即使用可擴展標記語言來優化電子商品的選擇和售賣。“第一件專利因為涉及最基本的天線選擇和優化問題,在業界採用較多。”葉峰表示,目前,由於這2件專利都沒有在中國提交專利申請,也沒有同族專利,因此不必擔心該公司到中國提起相關專利訴訟。

  “若被控侵權人有證據證明其實施的技術或者設計屬於現有技術或者現有設計的,則不構成侵犯專利權,這也是被控侵權人獲勝的一大利器。”魏俊冰律師説。

  智慧手機成為專利訴訟 “集大成者”

  在專利訴訟案件中,智慧手機是引人矚目的一個“訴訟大戶”。事實上,除了後發的國內手機廠商遭遇訴訟案件之外,這個領域的領先者也是爭執不斷。

  最明顯的,就是三星和蘋果之間發起的訴訟“戰爭”。相比此次專利訴訟,蘋果和三星的專利大戰,獲得了業界更多的關注。

  三星和蘋果的“專利大戰”總共耗時四年,花費數十億美元,橫跨4個大陸,寫下百萬頁文書,還有數不清的官司,到5月18日,這場大戰終於有了一個階段性的結果。

  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陪審團裁定,部分三星智慧手機侵犯蘋果公司數項“設計專利”(design patents),但由於沒有明確證據表明蘋果産品的“商業外觀”(trade dress)也遭到侵權,因此要求加州聯邦法院對此案重新審理。

  “智慧手機領域出現如此多的訴訟,除了這個行業本身技術高密集外,也和該行業發展幾十年來多個標準並存、幾大廠商陣營競爭激烈有關。”一位業內人士分析説。

  從第一代“模擬蜂窩行動通訊網”開始,30多年時間,行動通訊已經經歷了四代。每一代幾乎多是多個陣營對壘。

  第一代行動通訊已經清晰顯示這一特徵。第一代行動通訊系統的典型代表是美國的AMPS系統和後來的改進型系統TACS,以及NMT和NTT等。AMPS(先進的行動電話系統)使用模擬蜂窩傳輸的800MHz頻帶,在北美,南美和部分環太平洋國家廣泛使用;TACS(總接入通信系統)使用900MHz頻帶,分ETACS(歐洲)和NTACS(日本)兩種版本,英國、日本和部分亞洲國家廣泛使用此標準。

  此外,從第三代開始,我國自主研製的行動通訊標準TD,也分別成為3G和4G時代的國際標準之一。

  “多個技術標準齊頭並進,都分別積攢了大量的技術專利。同時,每個標準都有多家廠商支援,廠商之間又有競爭與合作。到了智慧手機時代,作業系統把軟體産業吸納進來,觸摸屏等技術實際上把顯像、螢幕等技術吸納進來,這意味著通信、軟體、家電、製造等多個産業優秀技術成果融于一個小小的手機爭端。這必然會發生大量的專利糾紛。”這位分析人士稱,“智慧手機實際上幾十年科技發展的一個集大成者,也理所當然成為專利訴訟的集大成者。”

  核心技術和相關的專利權是關鍵籌碼

  “在技術型公司中,專利戰略的制定與實施具有重要的地位,而這種戰略的好壞,直接決定著企業的市場競爭力。” 魏俊冰律師説。

  正如小米公司雷軍所説:“整個手機行業都面臨手機的專利問題,據統計,目前智慧手機行業已經有超過四十萬項專利,可以説,這個行業的任何一家公司都會面臨專利訴訟,這是行業規則。”

  以愛立信為例,作為通訊行業的元老,愛立信在專利方面佈局非常早。愛立信先後在世界各國申請並獲得了35000多項專利,專利組合涵蓋了2G、3G和4G技術。國際巨頭強大如三星,2014年也向愛立信交了6.5億美元的專利費。

  魏俊冰律師表示,發達國家的公司很注重專利戰略的制定與實施,有很多公司完全依靠專利許可賺取鉅額利益。專利權是公司競爭的合法武器,也是打壓競爭對手的制勝法寶。所以,增強創新能力,增強專利意識,儲備專利技術並獲得專利權是保護自我,增強競爭力的有效手段。

  “只有自身具備了核心技術和相關的專利權,才可以在專利競爭中享有話語權,也才可能在類似的侵權訴訟中享有談判的籌碼,也才能為企業爭取到最大的利益。”魏俊冰律師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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