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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檢察改革試點:從71%到33%,"切"好控制員額這一刀

  • 發佈時間:2015-04-20 17:02: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李萬祥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經濟網北京4月20日訊(記者 李萬祥)作為在全國率先試水司法改革的上海檢察機關,其改革情況備受關注。今年3月底4月初短短數天內,上海市檢察院網站上連續公佈多達21項改革制度,加上近期即將公佈的規定制度共達32項。隨著密集推出檢察制度創新,檢察改革試點在上海市正全面推開。

  去年6月,中央《關於司法體制改革試點若干問題的框架意見》和中央批准的《上海市司法改革試點工作方案》確定了4項主要任務,即“實行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完善司法責任制”、“健全司法人員職業保障制度”、“實行省以下法院、檢察院人財物的統一管理”。

  上海市檢察二分院和閔行、寶山、徐匯等3個區檢察院是上海市檢察改革的“排頭兵”。

  中國經濟網記者20日從最高檢了解到,上海市檢察機關重點從10個突破口推進改革試點:即分類管理改革、檢察官辦案責任制、主任檢察官制度和檢察辦案組織改革、培養高素質檢察官、檢察權運作新體制下的有效監督制約機制、內設機構扁平化管理模式、設立檢察官遴選(懲戒)工作辦公室、實行全市人財物統一管理、檢察官依法履職職業保障體系、新的檢察官等級管理制度。他們精心選擇了“制定實施方案和配套制度”;“妥善解決重點問題”;“進行人員分類”;“邊推進、邊總結試點經驗”等四條推進改革試點的實施路徑。

  “我現在對自己做一名真正意義上的檢察官職業前景非常明確。”上海市寶山區檢察院公訴科的周長春告訴記者,她2008年法學碩士畢業考入檢察院, 去年提升為助理檢察員,薪酬待遇是行政副科級。

  按照改革前的做法,在基層檢察院無論是否辦案,除非擔任院級領導,其他人員封頂是副處級檢察員。作為試點單位的一員,周長春經過自願報名、筆試、面試、民主測評和上海市法官、檢察官遴選(懲戒)委員會的陳述答辯等“過五關斬六將”式的篩選,進入全市首批由助檢員晉陞員額制檢察官建議名單。

  據了解,長期以來檢察機關人員管理體制與一般行政機關沒有區別,檢察官身份與行政級別掛鉤。受行政職數的限制,檢察人員“千軍萬馬”走檢察官行政職級“獨木橋”,不論是業務部門、綜合部門乃至後勤服務部門的人員,都要通過成為“檢察官”來晉陞行政職級待遇。

  這就造成檢察官隊伍龐大,人員冗雜,素質參差不齊,而行使檢察權的檢察官與做輔助事務的人員界限模糊,也影響真正在辦案一線檢察官的職業發展。

  數據顯示,上海全市4031名檢察幹警中,有檢察員、助檢員職稱的有2884人,“檢察官”佔了71.5%。

  按照中央正式批准上海司法改革試點方案,劃分人員類別分為檢察官,檢察輔助人員,行政管理人員三類核定員額,經5年過渡期,三類員額分別佔隊伍總數33%、52%、15%的員額比例。

  從71%到33%,控制員額這一刀怎樣“切”?上海市檢察院9個多月來先後設計了“現有檢察人員情況統計表”、“檢察官、檢察官助理、書記員配比情況表”等10份改革數據測算情況表,先後2次組織先行試點院和其他各級院進行基礎測算,對全市檢察人員狀況和職業保障水準進行調查分析。在摸清了基礎性情況後,研究形成了各類員額分配使用詳細測算和規劃,對現有檢察員、助理檢察員遴選為員額內檢察官提出具體步驟和長遠規劃。

  緊接著,上海市檢察院設置 “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中的“老人”和“新人”的時間界限; 5年過渡期內,一時不入員額的檢察官,繼續保留法律職務,並可在各類人員間交流;2 0 1 5年後實行分類招錄、分類管理,新招錄的司法行政人員不得轉任檢察官助理;現有的檢察員通過嚴格考核,以確認方式擇優納入員額檢察官管理,不需要再經人大程式重新任命;難以勝任檢察官要求的,轉任其他分類人員,不佔檢察官員額;現有助檢員先分類為檢察官助理,再通過嚴格考試考核、逐步選任,擇優遴選入額,按法定程式任命。過渡期內未入額的助檢員,在檢察長授權範圍內可繼續行使檢察辦案職責。全市檢察官實行統一選任,分級任免。

  同時,上海市檢察院嚴格規定了各類人員的政治素質、職業操守、辦案經歷、學歷等基本資格條件以及禁入規定、緩入情形;制定了各類檢察官崗位説明書,明確檢察官崗位設置、資格條件、崗位要求和主要職責。入員額的檢察官崗位主要設置在偵監、公訴、未檢、金融、反貪、反瀆、民行、監所等主要司法辦案部門,而社區、案管、控申、研究室、預防等其他業務部門從嚴控制。規定凡是入員額的檢察官,都必須直接辦案。擔任檢察院領導職務的入員額檢察官辦案要達到規定的數量。綜合部門不配置檢察官崗位。書記員統一由輔助文員擔任。

  人員分類管理涉及每個檢察幹警的切身利益,牽一髮而動全身。

  據介紹,在人員分類過程中,上海市檢察院各試點單位積極做好檢察幹警做好政策解讀工作,明確檢察改革對推進依法治國全局和發展檢察事業的重大意義,避免由此帶來的檢察幹警思想波動、工作受到影響。同時確定每人都有兩次選擇機會,根據崗位説明書提出崗位選擇意向。為掌握幹警的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試點單位開展面對面談心基本達到全院幹警100%覆蓋。

  2015年3月21日、22日,由社會各界人士組成的上海市法官、檢察官遴選(懲戒)委員會聚集在上海市檢察官培訓中心,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首次啟動員額制檢察官遴選,2天裏15名委員投票確認4家檢察改革試點單位原檢察員進入員額制檢察官建議名單,對各試點單位提名原助檢員進入員額制檢察官建議名單候選人逐一“過堂”面試遴選。

  上海市檢察院檢察長陳旭在總結9個月的體會時説:“加強黨的領導、不斷解放思想、嚴格執行現行法律、遵循司法規律、科學穩妥推進,是我們在改革試點過程中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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