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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用水新國標實施瓶裝“概念水”年內退市

  • 發佈時間:2015-05-26 06:34:08  來源:燕趙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記者 田思雨)“活性水”、“冰川水”、“蒸餾水”、“富氧水”……市場上琳瑯滿目的各種飲用水,常常讓顧客挑花了眼。然而從5月24日起,根據國家衛計委發佈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裝飲用水》(GB19298-2014)規定,包裝飲用水的標簽標識將統一規範,不得標注“活化水”、“小分子團水”、“功能水”、“能量水”以及其他不科學的內容,“飲用礦物質水”名稱不允許再使用。

  昨日,記者走訪了石市多家超市發現,目前仍有打著“天然冰川活水”“天然活性水”旗號的“概念水”在銷售,且價格比普通飲用水高出數倍。對於“新國標”,許多市民頗為贊同,認為這是規範飲用水市場的重要一步。

  24日起包裝飲用水統一“名字”

  國家衛計委2014年12月發佈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裝飲用水》(GB19298-2014),規定明確于2015年5月24日實施,對包裝飲用水的標簽標識進行了統一規範。為給水企一個整改緩衝期,新國標明確自2016年1月1日起,不再允許不符合規定的包裝飲用水繼續銷售。

  根據國家衛計委的解讀,“新國標”適用於直接飲用的包裝飲用水,即“密封于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和相關規定的包裝容器中,可供直接飲用的水。”但該規定不適用於飲用天然礦泉水,天然礦泉水將另行修訂《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飲用天然礦泉水》(GB 8537),也就是説天然礦泉水並不在新規範疇。

  “新國標”明確指出,包裝飲用水的名稱應當真實、科學,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種或若干種成分來命名包裝飲用水。不得標注“活化水”、“小分子團水”、“功能水”、“能量水”以及其他不科學的內容,為避免給消費者造成誤解,“飲用礦物質水”名稱不允許再使用。

  因此,除了天然礦泉水外,今後市面上允許銷售的包裝飲用水只分為飲用純凈水和其他飲用水兩類。

  超市貨架上“概念水”少了

  昨日下午,記者走訪了石家莊市區多家超市,發現幾乎每一家超市的貨架上仍有“概念水”在售賣,但是數量明顯減少,而一些品牌的飲用水包裝也進行了更換。

  記者發現,同樣分量的飲用水,在不同的“標簽”下價格差別很大。以500ml為例,農夫山泉的天然飲用水僅售2元,而一些標有“天然冰川活水”和“天然活性水”的包裝飲用水售價卻高達十幾元。

  採訪中,不少消費者表示支援包裝飲用水的規範管理。“我並沒覺得這些礦泉水、純凈水有什麼差別,但價格卻千差萬別,”市民李女士説,很多水企看準大部分消費者不懂門道,亂打旗號,變相抬高價格,忽悠消費者,所以她覺得統一規範飲用水包裝很有必要。

  對於“新國標”的實施,河北經貿大學工學院教師李靜表示非常贊同,她告訴記者,這對於規範市面上的包裝飲用水很有利,市場也會得到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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