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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長建築壽命須做好結構自防水

  • 發佈時間:2015-05-26 00:32:03  來源:經濟參考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些年,一些地方發生樓房、橋梁倒塌的新聞頻頻見諸報端,建築品質問題不容忽視。有專家估計,我國居民購買的70年産權商品房,正常使用壽命往往只有50年,有的甚至更短。在這背後,作為直接反映地下結構工程品質的一面鏡子,建築地下防水問題以及由此引發的建築品質問題,也逐漸成為輿論的焦點。

  中國建築防水協會和北京零點市場調查與分析公司聯合發佈的《2013年全國建築滲漏狀況調查項目報告》數據顯示,在調查的28個城市的1777個地下建築樣本中,有1022個出現不同程度滲漏,我國建築地下滲透率接近6成。

  多位業內專家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建築工程品質問題是系統工程,也是社會工程,關係百姓安危,建築存在地下滲漏必定會影響建築品質安全。要高度重視地下滲漏和建築工程品質問題,探尋從根源阻斷地下滲漏的解決路徑,扭轉建築地下亂象,有效提升建築工程品質,保障建築安全。

  中建總工程師、住建部科技委委員毛志兵指出,長期以來社會對建築地下防水的重視程度遠遠不夠。他指出,人們對於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複雜性、綜合性認識不足,認為滲漏對結構的安全影響不大,沒有對所建工程地下水環境規律進行分析,這是大家普遍存在的誤區。以往人們認為滲漏對結構影響不大,實際情況卻正相反。由於在設計和施工上對防水工程簡化處理,缺乏有效的防水方案設計以及選材、施工方式方法不當,造成工程建設出現一些問題。

  我國《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範》明確表示:“建築地下防水主要分為兩部分,一是結構主體防水,二是細部構造防水。”地下結構是建築的基礎結構,是影響建築安全的第一要素,而設計和施工不當經常是造成滲漏的根源。結構主體防水應當是地下防水工作的基礎,細部構造防水則處於附屬性地位。然而,現實情況卻是結構防水“悄然隱身”,附著在結構外面的“其他防水層”喧賓奪主,結構主體防水的重要性被忽略了。

  專家指出,要從“根”上堅決建築品質問題,就要治理地下滲漏問題。首先必須要改變業內20年來的看法——那就是不再把地下防水工程放到僅次於結構的位置,而是要將建築地下防水工程提升到與結構工程同等重要的高度,這樣才能保證建築品質安全,提升建築工程壽命。

  也有業內人士認為,做好建築地下防水,必須回歸建築地下防水的根本——結構自防水。在今年的兩會上,原萬科集團高級副總裁毛大慶也發表了同樣的觀點,他多次表示,回歸建築地下防水的根本——結構自防水,是做好建築地下防水工程,也是做好地下結構工程的不二法門,並建議延長建築地下防水工程保修期。

  多位業內專家建議,從現在開始,政府應加強對建築地下防水施工的監管,施工企業應有自律,老百姓更應該對建築地下防水問題産生足夠的重視。

  專家表示,建築地下防水與建築地下結構、基礎混凝土品質一脈相承,休戚相關。地下基礎結構先天不足很容易埋下建築安全隱患。因此,對於建築地下滲漏,要跳出傳統的“防水”認知,站在“建築品質”和“建築安全”的高度上來認識這一問題,建築結構防水不僅僅是保障建築物地下空間的使用,更重要的是守護建築結構安全。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土木工程學會理事長、住建部原副部長郭允衝在談到如何解決我國建築“短命”這一問題時指出,我國應全面提高城市道路房屋建設的設計標準。“我們國家現在設計標準是一般建築50年,重要建築100年,建議把一般建築提高到100年,重要建築提高到200年。以前我們國家沒有鋼筋混凝土,用石頭、磚頭來做工程,現在我們的技術已經提高很多,建築品質標準也要相應地提高。”

  北京市政府專業顧問、2008奧運工程指揮部領銜專家楊嗣信表示,建築施工建設是一個繁冗、複雜的系統工程,涉及勘探、設計、混凝土的生産與施工、防水材料的供應與施工、細部構造、人員素質、管理水準、後期維護等諸多因素,單靠防水材料難以徹底解決問題,從設計到施工再到驗收,要層層嚴格把關。“建築品質問題關乎人的生命和財産安全,所有建築從業者對於建築、對於生命,要永懷敬畏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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