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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戶丟失的存款去哪了?業內提醒:不要追求高息理財

  • 發佈時間:2015-05-20 09:47:33  來源:廣州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昨日,有媒體爆出工行石家莊分行建華支行一名儲戶300萬元存款離奇失蹤,緊接著有幾十名銀行儲戶也陸續報案,稱自己在工行石家莊建南支行的存款亦莫名“失蹤”,涉案金額達數千萬元。其中,一位女老闆的1080萬存款僅剩124元。中國工商銀行河北省分行負責人昨日向新華網記者證實,石家莊工商銀行建華支行部分客戶資金出現異常的情況,係不法分子以高息作誘餌詐騙客戶資金。

  據近年來的報道,儲戶的銀行存款不翼而飛事件層出不窮,從去年的三大酒企,酒鬼酒、瀘州老窖洋河股份陸續被披露億元存款丟失,瀘州老窖更是3個月丟失5億元,到近期的杭州42位銀行儲戶9505萬元存款不知所終。

  記者分析發現,儲戶丟失的存款去向有三種,其中大多是“貼息存款”惹的禍。銀行業人士提醒,儲戶千萬不能為追求高息理財,透露銀行卡號和密碼、網銀密碼。

  ①

  被不法分子

  和銀行“內鬼”盜取

  首先,存款被不法分子與銀行“內鬼”合夥冒領盜取。去年2月14日,杭州聯合銀行古蕩支行一名儲戶存摺上的200萬元存款在其本人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人劃走。經杭州警方查證,該案嫌疑人通過勾結銀行內部工作人員,以高息誘騙儲戶存款,隨後盜取儲戶存款,從而收取利益。

  2010年,工商銀行湖南衡陽市白沙洲支行一儲戶1500萬元的存款不翼而飛,後經查證,發現是當地支行行長弟弟偽造存款單位印鑒,然後進行調包分8批轉走這筆存款。這種丟失已經涉嫌詐騙罪。

  ②

  ?儲戶被忽悠

  存款變保單或基金

  其次,部分儲戶遭遇忽悠銷售,部分存款變“保單”。據某國有銀行工作人員向本報記者透露,櫃面人員以各種方式變相銷售保險、基金等産品,也是存款“失蹤”的原因之一。“存錢回來才發現,拿到的不是存款單而是保險單。”這類存款丟失多見於老人,這種存款丟失並非嚴格意義上的“丟失”,只是被一些銀行工作人員以其他形式存入。

  ③

  受高額貼息引誘

  存款被悄悄轉走

  目前存款丟失最多見的是第三種類型,也就是所謂的“貼息存款”。

  在“貼息存款”剛興起之時,主要是“陽光貼息”。需求主要來源於中小企業“以存換貸”和銀行完成年度存款指標的壓力,包括每到季末、半年度、年終銀行資金衝量都屬於此類。陽光貼息違法違規,擾亂金融秩序,不過,儲戶的存款基本上是安全的。

  相比之下,“非陽光貼息”危害就大多了,資金掮客通過銀行內部人員,將存款從儲戶手裏轉給一些亟須資金的企業或個人。在經濟上行期,這種借貸還能維持正常的還款,但是在經濟下行期,如此高的利息下企業一旦還不上款,那麼儲戶存款丟失的問題也就暴露了出來。

  一位從事“非陽光貼息”的圈內人士向本報記者透露:“能接受那麼高‘貼息’的大多數企業,資金鏈都比較緊張,“非陽光貼息”的危險性非常大。這些年有些品質比較差的企業乾脆幹起詐騙的勾當,往往以核實存款為由,騙取儲戶賬戶的密碼、網銀等資訊,直接轉走或者通過網銀轉移存款。”

  “非陽光貼息”導致的存款丟失事件屢見不鮮,工行石家莊分行建華支行存款丟失案,即融資仲介以8%的貼息吸引儲戶余某將300萬元存入銀行,並開通了網銀、申領了U盾。此後,這筆定期存款通過余某的U盾轉為活期,之後分4筆轉出。

  貼息

  陽光貼息——指在銀行正常利息之外,所謂融資掮客或仲介當場再給儲戶3%左右的利息,但存款依然是在銀行裏。

  非陽光貼息——指在銀行正常利息之外,仲介當場再給儲戶10%的利息,高的甚至達到20%以上,但要辦理不提前支取、不開通通兌、不開通短信提醒、不查詢、不開通網銀等業務,目的是讓儲戶默許存款期內被移作他用。

  責任分擔

  根據具體案情 公平分配責任

  存款丟失,誰該負責?銀行要不要賠?

  中國訴訟法學會會長、清華大學教授張衛平表示,銀行該不該承擔責任,不能一概而論。儲戶與銀行具體是何種法律關係,要根據具體的案例來分析,“如果儲戶的錢是存在銀行,銀行應該是有責任;如果確定是銀行內鬼的話,銀行得承擔責任。其他的情況得另行分析,得分析具體的法律關係。”

  從司法判決對一些存款丟失案件的審判結果來看,其將會根據具體案情,公平分配責任。

  譬如,如果是銀行內部人員或者是內外勾結,以“非陽光貼息”的名義實施非法吸儲,銀行還是要負責的。如最近發生的杭州中國銀行“3億元存款丟失案”中,因為存款是經銀行櫃員之手私下轉走的,銀行不得不墊付了存款。

  再如去年引起輿論關注的“張菊花900萬元存款丟失案”,法院判定銀行不承擔還款責任,其理由是:儲戶自身是金融從業人員,明知道高達40%的高息不可能是“存款”,且還將自己的銀行卡、密碼、U盾交給銀行工作人員何某個人,從而推定儲戶明確知道其不是在向銀行存款,所以銀行不用負責。

  新聞連結:近年存款丟失案件一覽

  2014年1月27日:

  酒鬼酒發佈公告稱子公司1億元存款涉嫌被盜。

  2014年4月29日:

  洋河股份發佈的2014年年報顯示,公司控股子公司蘇酒集團貿易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國工商銀行鄭州解放路支行儲蓄存款1億元,截至2014年4月8日,儲蓄賬戶餘額僅為3.37萬元。

  2014年6月30日:

  蘇酒集團貿易公司在中國工商銀行開封豪德支行儲蓄存款3000萬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儲蓄賬戶餘額僅為669.4萬元。

  2014年10月:

  瀘州老窖公司發現在農業銀行長沙迎新支行1.5億元存款出現異常(銀行通知,錢已被劃走)。隨後公司展開風險排查,進一步發現公司在工商銀行南陽中州支行等兩處存款存在異常情況,共涉及金額3.5億元。

  2015年5月15日:

  南陽市誠業企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通過網銀轉入南陽工行4395萬元,後發現銀行賬戶餘額為零。

  2015年5月:

  中國銀行杭州慶春支行儲戶3億元存款被融資仲介以非陽光貼息的方式轉走失蹤。

  2015年5月:

  工行石家莊分行建華支行一名儲戶300萬元存款離奇失蹤,緊接著有幾十名銀行儲戶也陸續報案,稱自己的銀行存款莫名“失蹤”,經初步統計,涉及金額達數千萬元。(記者曹曉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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