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病死畜禽無害化集中處理納入公共服務範圍
- 發佈時間:2015-05-20 07:32:23 來源:農民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近日,四川省出臺《關於建立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機制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各地將病死畜禽無害化集中處理納入公共服務範圍,堅持統籌規劃、屬地負責、政府監管、市場運作、財政補助、保險聯動,建立覆蓋飼養、屠宰、經營、運輸等各環節的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體系,構建科學完備、運轉高效的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機制。
該《意見》明確規定,按屬地管理原則,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由地方政府負總責,生産經營者承擔主體責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拋棄、收購、販賣、屠宰、加工病死畜禽。畜禽養殖場、屠宰加工場、轉机場所和科研教學單位、動物診療機構等要按規定配備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設施設備,不具備無害化處理條件的要委託專業無害化處理運營單位集中處理;對農村散養戶和城鎮居民發現畜禽病死情況,要及時報告無害化處理運營單位進行收運處理。病死畜禽專業無害化處理場及收集網點、暫存設施建設規劃由各地根據轄區內地理環境特點、養殖業發展水準等綜合因素提出草案,報農業廳按統籌規劃、合理佈局原則制定並公佈實施。
《意見》同時要求:要加強宣傳培訓,引導督促相關從業者守法經營、履行法定義務;要建立健全監督舉報獎勵機制,充分發揮群眾和新聞媒體的監督作用;要建立區域和部門聯防聯動機制,加大對拋棄、收購、販賣、屠宰、加工病死畜禽及其産品等違法犯罪行為的偵辦、查處力度。周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