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一個養殖場領兩份補貼款
- 發佈時間:2015-05-15 06:35:38 來源:農民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得知國家對新建標準化生豬養殖場有大額補貼的資訊後,原本從事糧食收購生意的商戶轉行幹起了生豬養殖,並與國家工作人員相互勾結,在兩縣交界處興建養殖場,騙取雙份國家補貼款。然而機關算盡,仍難逃法律制裁。近日,被告人蘆勇、張超被河南省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貪污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1年、10年,各並處沒收財産2萬元。
原為河南省正陽縣人的蘆勇,因“入贅”成了河南省確山縣的“到府女婿”。因一直從事糧食收購生意,蘆勇一家在村裏算得上是富裕戶。然而,2008年,蘆勇卻突然不顧家人反對,堅持轉行從事生豬養殖業,對此,家人和朋友都十分不解。
其實,蘆勇就早已打好了“小算盤”。2008年,國家出臺優惠政策,決定對新建的標準化生豬養殖場給予一定的財政補貼。當時的蘆勇看到家鄉的一些農戶因新建標準化生豬養殖場領取了大額補貼款十分眼紅。“正陽縣和確山縣都是生豬養殖大縣,都屬於國家專項資金的補貼範疇,假如將生豬養殖場建在兩縣交界處,就能夠拿到兩份不菲的補貼款。”想到這個主意後,蘆勇興奮不已,隨後便開始暗自籌劃起來。
按照國家政策規定,領取新建標準化生豬養殖場補貼款應遵循“屬地管轄”原則,即符合條件的生豬養殖戶只能在養殖場建設地所在的縣區申報領取。作為確山縣人的蘆勇,只能在其戶口所在地的確山縣境內建設養殖場並申報領錢。如何能在正陽縣也領到補償款呢?蘆勇絞盡腦汁,最終想到了個“一石二鳥”的好辦法。
2008年2月,蘆勇在正陽縣和確山縣兩縣交界線、緊貼確山縣一側的自家農田裏建起了標準化生豬養殖場。2009年4月,蘆勇在確山縣如願領取了4.5萬元補貼款。領完這筆錢後,要想在正陽縣申報領取就屬於重復申報領取,走正常途徑肯定行不通。為了打通這一道“關口”,蘆勇開始鋪設人情網,通過動用各種人脈關係,最終結識了負責初審、上報各類材料的正陽縣熊寨鎮政府農業發展服務中心主任張超。
蘆勇向張超許諾,事成之後,他會將補貼款拿出來和張超分賬。面對金錢的誘惑,張超同意“幫忙”,以盧某的名義替蘆勇重復申報養殖場資金補貼。
2010年,蘆勇共在正陽縣騙取國家新建豬場補貼款10萬元。蘆勇分得贓款6萬餘元,張超分得贓款3萬餘元。
正當蘆勇、張超自以為合作得滴水不漏時,正陽縣檢察院反貪局幹警在查辦相關案件時,發現了二人相互勾結、涉嫌騙取國家補貼資金的犯罪事實。2014年10月10日,正陽縣檢察院對張超、蘆勇二人提起公訴。
正陽縣法院經審理認為,張超、蘆勇二人的行為均已構成貪污罪,鋻於張超案發後積極退還贓款,遂以貪污罪判處張超有期徒刑10年,並處沒收財産2萬元;判處蘆勇有期徒刑11年,並處沒收財産2萬元。一審宣判後,張超、蘆勇不服判決,分別提出上訴。近日,駐馬店市中級法院經過審理,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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