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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匯財富爆兌付危機

  • 發佈時間:2015-05-14 01:53:04  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上周,多位投資者爆料稱,其所投資的幸匯財富(北京)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稱“幸匯財富”)陷入兌付危機,投資者無法按期獲得利息以及贖回本金,而公司相關負責每人平均已失聯,律師建議投資者儘快報案,追查資産。

  □事件延期兌付引爆危機

  “我們現在聯繫不上幸匯財富,這家公司消失了一樣,我5萬元的本金始終沒能拿回來。”投資人高先生告訴京華時報記者,2014年初,他經熟人介紹通過幸匯財富(北京)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幸匯財富)參與了債權投資計劃。第一次5萬元的3個月投資計劃到期後,高先生順利收到回款,並於2014年10月9日第二次參與了幸匯財富債權投資計劃,這一次投資期限為6個月,金額是5萬元。但令他沒想到的是,就在4月8日投資計劃到期前,高先生突然接到幸匯財富通知,幸匯財富資金鏈斷裂,無法按時兌付,所有回款需要延期。

  另外一位投資者張先生告訴記者,之所以選擇幸匯財富是通過熟人介紹,以及12%的高收益率。但是,他有50萬元投資在去年10月就已經到期,一直到現在仍未能兌付。

  兩人都參加了今年3月11日幸匯財富舉行的投資者見面會。幸匯財富董事長杜奎英在會上解釋,幸匯財富資金鏈斷裂是因為將錢借給一些人創業,投資失敗,錢要不回來,所以沒及時給大家還本付息。但是她本人有4000萬股權,可以賣掉,還有三棟200多平方米的別墅,價值幾千萬,也可以賣掉,還大家的錢。希望投資者給她點時間,並做了還款計劃的承諾書,説第二天蓋章後發給大家。但這一承諾並未如期兌現。隨後,該公司業務員紛紛離職,辦公地點相繼關門,而幸匯財富的負責人目前不知去向。

  為了溝通資訊,參與投資的債權人建立了200多人的維權群,並開始向朝陽區經偵報案。根據投資人向記者提供的數據,截至5月8日,有79人已經向經偵部門報案,涉及金額超6000萬。其中,個人投資額度從1萬到上百萬不等。

  □調查幸匯財富人去樓空

  記者登錄幸匯財富官方網站發現,該公司旗下管理基金共有三種,分別是“北斗衛星”專項基金、藝術品投資基金、新三板投資基金。然而,上述管理基金的介紹僅寥寥數字,沒有融資人資訊、沒有投資情況介紹,且並未標注預期投資收益等。此外,其公司官網上公佈的聯繫電話不是停機就是無人接聽。

  根據官網上提供的辦公地址,上週四,記者來到了幸匯財富位於世紀財富中心的辦公地,但世紀財富中心一層的安保人員表示:“幸匯財富已經搬走了。”

  緊接著,記者又走訪了幸匯財富位於樂成中心的兩處辦公地,發現該物業A座25層正在裝修,早已不見幸匯財富的影子。樓下諮詢物業管理人員則表示,幸匯財富位於A座B座的兩處公司已關門。

  京華時報記者採訪了解到,所有的投資者均是以線下交易的形式與幸匯財富簽約,投資的資金也直接通過銀行轉賬到幸匯財富公司賬戶。

  京華時報記者獲得的幾份債權轉讓及受讓協議均顯示,甲方債權人是杜奎英(幸匯財富董事長),乙方債權受讓人是投資者,乙方統一委託幸匯財富對其所受讓債權進行信用諮詢和管理服務,乙方與幸匯財富另行簽訂《信用諮詢與管理服務協議》。根據授權委託書,投資者委託幸匯財富以其自身名義代投資者收取債權轉讓款項,並在委託期間代為保管上述款項。然而,在債券轉讓協議中並沒有任何與資金最終流向、投資項目等相關的資訊。

  幸匯財富官網顯示,幸匯財富成立於2012年,註冊資本5億元。幸匯財富專業從事PE基金、VC基金、産業(政府引導)基金、並購基金、資産管理(包括家族資産管理)等業務。

  工商資訊資料顯示,2015年1月26日,幸匯財富法定代表人已由杜奎英變更為金鑫。然而,截至發稿前,金鑫的電話始終處於停機狀態,而杜奎英則下落不明。

  據悉,近年來,私募股權投資狀況頻出,一方面,私募股權基金髮展較快相對監管制度不完善,導致一部分投資公司存在道德風險,使得投資人和管理人之間資訊不對稱導致的風險;另一方面是,投資成本過高,目前市場競爭激烈,很多投資標的被過度包裝,使得很多投資難以達到預期收益率。

  □建議儘快報案追查資産

  “根據目前的情況,幸匯財富很有可能是以一種合法的形式掩蓋非法的目的。”大成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肖颯表示,目前該案件的關鍵點在於幸匯財富主要負責人失聯,以及她是否將錢款以非法形式佔有為目的佔為己有。

  根據我國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所規定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是指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規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為。其中規定,以個人名義吸收公共存款達到30個人,就可以報案,而以公司名義吸收公共存款達到150人則可以報案。

  肖颯表示:“從目前的情況看,幸匯財富的情況已經夠得上立案標準,對於涉案人員的量刑標準,則夠得上10年以下的輕刑,但是如果在偵辦過程中發現公司負責人存在故意、或者吸收的資金用在了其他的方面,或者與個人相關的其他産業裏,那麼有可能在這個罪名的基礎上做一個加重成為集資詐騙罪。”

  “當下任務是投資者儘快報案。”肖颯表示,如果進入預審則表示已經成功立案,老百姓需要做的是將手中一些碎片化的證據或者線索提供給經偵部門,尤其是一些資金往來線索,以及財産線索,這個時候如果不能儘快解決資産問題,那麼能追回的錢就屈指可數了。根據以往的經驗,關於非法集資類案件,法院判決後,將有一個贓款發回的程式,法院的執行部門會把剩餘的財産發回給集資參與人。

  肖颯表示,類似案件偵查最長可以到7個月的時間,第二個是定罪量刑的階段,最後到達法院審判,需要慢慢等,大約需要一年半到兩年的時間。

  據了解,私募基金的對像是少數的特定投資者,且對這些投資者設定的門檻較高,參與的資金量要有一定規模,如100萬元以上,其目的是共同投資、共用收益,當然也包括風險,但如果私募基金的發起人向投資人許諾高比例的保底收益,那麼則可視為非法集資。根據我國《刑法》規定,非法集資是指法人、其他組織或個人,未經有權機關的批准,向社會公眾募集資金的行為。非法集資的對像是社會公眾,手段大多為詐欺,以許諾高回報率和高利息率欺騙公眾誘使其投資,欺詐性是其被法律禁止最重要的原因。

  □提醒警惕私募變非法集資

  優選財富高級理財經理伊陸表示,對於參與私募股股權投資基金的投資者來講,選擇投資公司應該注意幾點:第一要看投資公司背景,要選擇背景實力雄厚的公司,這類公司潛在有大型機構背書,能夠讓投資者從心理上有認可;第二看投資公司的歷史業績以及投資團隊,投資業績穩定增長的投資公司相對來講預期收益會更可觀,投研團隊的風格以及投資經歷也是投資者需要重點去考量的關鍵點。

  事實上,72%發生跑路事件的私募股權投資都是由熟人推薦的,所以熟人介紹並不能阻止類似情況發生,銀證擔保只能起到一定的緩衝作用,並不能完全保證投資人本息安全,私募股權投資屬於高風險週期相對較長的投資,不能僅僅相信熟人推薦或者銀證擔保,還需要認真去考量所投項目標的的安全性以及投資公司的資質。

  伊陸認為,一旦遇到資金鏈斷裂現象,投資者需要保持高度警惕,首先需要去調研了解,全面了解公司目前的現狀可處置資産狀況以及公司管理層的狀況,對於管理層盡心盡責的團隊給出一定的處置時間,如果遇到可能會發生道德風險的公司要及時啟動訴訟程式,處置相應資産,以盡可能地降低自身的損失。

  □背景

  北京專項整治非法集資

  據了解,非法集資專項整治行動已經被北京市政府定位為2015年工作重點。

  北京市打擊非法集資和非法證券經營活動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日前表示,當前,我市非法集資處於高發頻發態勢,2014年非法集資案件170件,涉案金額327.3億元。

  據了解,當前北京市各類非法集資案件規模快速上升,每人平均涉案金額明顯增加,大案要案多發。數據顯示,2014年北京非法集資案件170件,集資款327.3億,集資人數27.3萬人。當年新發非法集資案89件,集資人2.1萬人,涉案金額172.6億元;同比分別增長了2.56倍、5.65倍、56.9倍。

  截至2015年2月底,全市各類非法集資案件累計187件,集資人27.5萬人,涉案金額351.8億元。從區域來看,非法集資案件主要集中在朝陽區和西城區。

  今年4月到8月,北京市將開展打擊非法集資專項整治行動,全面排查涉嫌非法集資的機構,並針對案件高發的金融類行業以及金融機構從業人員參與“飛單”(金融機構從業人員違規銷售非所在機構代銷的理財産品等)等重點行為進行整治。

  京華時報記者牛穎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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