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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你如何避免房産合同糾紛

  • 發佈時間:2015-05-08 15:32:06  來源:新民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日,有媒體統計了房産投訴,其中多數涉及合同糾紛,包括購房預付訂金、貸款銀行選擇、合同條款解釋等問題。

  據專業律師介紹,購房消費者在簽訂認購書時,要明確所交款項是定金還是訂金,因為兩者的法律後果是不同的。訂金只是預付款的一部分,起不到擔保債權的作用,特別是在開發商違約不簽合同的情況下,無法得到雙倍的返還。定金則不同,在商品房銷售中,因買受人的原因導致無法簽訂合同定金不退,而因出賣人的原因導致無法簽訂合同的,出賣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不過,定金罰有個前提,即房産商必須在取得房屋合法的銷售證件後,才能收取買房人的定金。在不具備合法銷售證件的條件下,開發商如果提前向社會發售房産,則消費者認購時交納的只為保留金,購房者隨時可以選擇退房,保留金應如數退還,對購房者的約束力較小。

  另一個與房産合同糾紛相關的問題,是轉租。目前,一些提供轉租的APP廣告出現在申城的地鐵中,其允許長租客將自己租用的房子拿出來交給APP進行短租。但其中掩藏著産生糾紛的可能。如果當初房東在租賃合同中明確不能轉租,長租客的這種行為是違約行為,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解除合同。

  業內人士提醒,無論是租賃,還是買賣,房産合同涉及金額一般都不是很少,因而往往會對於當事雙人都産生不小的影響。對於相關涉事方來説,一定要仔細閱讀有關的條款,特別是遇到不明白的字眼,一定要請教律師等專業人士,千萬不要輕易相信一些“花言巧語”,以免在日後的糾紛調解中處於不利的境地。方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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