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機關開會 定點場所全國共用
- 發佈時間:2015-05-08 14:29:46 來源:山東商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商報濟南消息(記者張玉通訊員孔進王健)記者從山東省財政廳獲悉,近日,山東省財政廳印發《山東省黨政機關會議定點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規定山東機關開會定點場所將實行屬地招標採購全國共用,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確定,兩年調整一次,不得提價。
此次細則規定,特殊情況外不得在別處召開。特殊情況包括:採用電視電話、網路視頻方式以及在本單位或者本系統內部會議室、禮堂、賓館、招待所、培訓(會議)中心等舉辦的會議。
山東省黨政機關會議定點場所由各市或縣(市、區)級財政部門負責確定,不重復採購。各市結合本地區實際,確定由市級或者縣(市、區)級財政部門負責具體採購會議定點場所。會議定點場所應當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確定,政府採購的內容包括住宿房間價格、會議室租金和伙食費。政府採購控制價格由具體負責政府採購的財政部門在本地區會議費管理辦法規定的開支標準內確定。
會議定點場所兩年調整一次,在協議期內不得提高協議價格,不得因價格優惠而減少服務項目、降低服務品質。此外,對無特殊原因未按要求在會議定點場所開會的,不予核銷會議費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