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舉辦2015年省級輻射安全監管高級培訓班和初任培訓班的通知
- 發佈時間:2015-05-07 17:30:30 來源:環保部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解放軍環境保護局:
為貫徹落實《核與輻射安全監督檢查人員證件管理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24號),提高省級輻射安全監督檢查人員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水準,根據《環境保護部2015年度業務培訓計劃》(環辦函〔2015〕195號),我部決定舉辦省級輻射安全監管人員高級培訓班和初任培訓班,此兩項培訓均為核與輻射安全監督檢查人員資格培訓。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時間
(一)高級培訓班:2015年5月13日至22日(5月12日報到)。
(二)初任培訓班:2015年6月2日至19日(6月1日報到)。
二、培訓地點
核工業研究生部(北京市房山區新鎮)
三、培訓內容
(一)輻射劑量與效應、輻射防護、輻射監測等輻射安全監管基礎知識和理論。
(二)核與輻射安全法律法規和標準。
(三)核技術利用、放射性廢物處理處置、放射性物品運輸等輻射安全監管要求與工作程式。
(四)核與輻射應急響應和應急準備。
(五)輻射安全監管案例專題報告。
(六)觀摩實習。
四、培訓對象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解放軍環境保護局可選派1名主管輻射安全監督檢查工作的處級以上領導參加高級培訓班,可選派2名具有理學、工學、醫學等相關專業教育背景、從事輻射安全監督檢查工作的管理和技術人員參加初任培訓班。省級以下核與輻射安全監督檢查人員培訓由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組織。
五、其他事項
(一)培訓班由我部核設施安全監管司主辦,核工業研究生部承辦。請各單位分別於2015年5月8日、25日前將參加高級培訓班和初任培訓班人員報名錶(見附件)傳真至我部和核工業研究生部,同時將電子版報名錶發送至聯繫人郵箱。
(二)請參訓人員攜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報到時交現場接待人員。
(三)請參訓人員在報到當日16時前到環境保護部南辦公區(北京市西城區平安裏西大街26號新時代大廈)1711室報到,統一乘車前往核工業研究生部。不能按時報到的請自行前往。
(四)參訓人員往返交通費用由所在單位承擔,培訓費(含食宿費)由我部承擔。
六、聯繫方式
(一)環境保護部核設施安全監管司 王磊
電話:(010)66103054
傳真:(010)66556847
電子郵箱:ryzzc@mep.gov.cn
(二)核工業研究生部 張勁松
電話:(010)69357123,13488822813
傳真:(010)69357086
電子郵箱:bjyzny@126.com
附件:報名錶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5年5月4日
抄送:環境保護部各地區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核與輻射安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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