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服務業企業可獲貸款及貼息
- 發佈時間:2015-05-07 09:26:23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江西省財政廳日前會同有關部門修訂《江西省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建立風險補償資金融資模式,在專項資金中設立風險補償金,採取有限風險補償模式幫助省內服務業企業為開展生産經營活動獲取貸款,支援資訊、物流、科技、家政、健康養老、金融、旅遊、文化、商貿等服務業領域的重點項目建設,並設立貼息資金,對符合條件的受貸企業給予部分貼息。
據介紹,風險補償資金融資模式分為流動資金貸款模式和項目建設資金貸款模式。企業申請流動資金貸款的,貸款期限不超過1年,單個企業貸款額度不高於500萬元,且不超過其註冊資本的50%;企業申請項目建設資金貸款的,貸款期限不超過3年,單個企業貸款額度不高於2000萬元,且不超過其註冊資本。貸款利率遵照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按最高上浮上限不超過30%的幅度執行。
江西省財政廳有關負責人表示,省級將根據服務業發展規劃確定年度扶持重點,編制年度申報指南,並向社會公開發佈。省有關部門將委託管理機構組織專家對各地申報的貸款申請進行審核,申請項目建設貸款的需對項目進行可行性、技術水準、市場前景等方面的評估,並出具專家審核意見,據此確定擬支援企業和項目的建議名單。合作銀行對擬支援企業逐戶進行盡職調查和授信評估,決定是否貸款並出具貸款意見。
據悉,在項目建設資金貸款模式下獲得合作銀行貸款,並完成項目建設預期目標的受貸企業,還可申請貸款資金部分貼息。貼息年限為受貸企業貸款項目獲得貸款的實際年限,但最多不超過3年;貼息率由省財政廳、省發改委根據當年貼息資金規模確定,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2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