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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回不到一星期 電磁爐竟“自燃”

  • 發佈時間:2015-05-06 09:29:25  來源:廈門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記者 黃璜 通訊員 林琳菁)4日夜裏,家住集美的陳女士正準備休息時,突然聞到一股刺鼻的燒焦味。她跑進廚房一看,新買的電磁爐居然燒著了!後來,陳女士找到商家要求賠償,反被責怪使用不當。

  4月下旬,陳女士在集美某購物廣場花了238元購買了一個電磁爐,品牌也算小有名氣,沒想到使用不到一個星期,電磁爐居然發生“自燃”。陳女士心有餘悸,就找到商家理論。可是商家卻認為陳女士使用完畢沒有拔掉電磁爐的電源,才使其“自燃”,因此拒絕賠償。氣憤之餘,陳女士只好向集北工商所求助。

  工商人員指出,電磁爐一般有防幹燒、自動斷電等功能,即便是電源未拔,“自燃”也是産品品質問題,商家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商家最終同意退還陳女士購買電磁爐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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