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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虛假廣告僅靠行政處罰還不夠

  • 發佈時間:2015-05-06 07:47: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年來,保健食品、醫療、藥品廣告日益成為虛假廣告的“重災區”,雖大力整治,醫藥廣告違法率仍居高不下。其根本原因在於法律法規不完善、監管不力,特別是處罰力度較輕,産生不了震懾力。

  在我國,虛假廣告罪入刑已多年,但在現實中,因發佈虛假廣告而受到刑事追究的實例卻罕見。究其原因,刑法規定製作和發佈虛假廣告只有“情節嚴重的”,才構成虛假廣告罪。但什麼情況下才屬於情節嚴重,缺乏嚴格的劃分和可操作的細則。“虛假廣告”這一法律術語本身也存在模糊之處,廣告的誇張與虛假之間如何區分、虛假廣告的構成要件究竟是什麼,都沒有具體的規定予以明確,因而虛假廣告罪也就很難進入司法實踐。

  同時,我國現行行政法規對虛假廣告的處罰較輕,虛假廣告的違法成本與其巨大收益完全不成比例。廣告主即使因虛假廣告受到查處,往往繳納一點罰款之後仍可繼續忽悠,上述原因都造成虛假廣告大行其道。

  近日通過的廣告法修訂案,明確了“虛假醫藥廣告”的範疇,還加大了違規發佈廣告的處罰力度。筆者認為,只有行政處罰還不夠,必須加大司法懲處力度,形成必要的司法震懾力,才能還廣告市場良性的發展環境。(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廖海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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