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立法解決政府換屆導致特許經營違約
- 發佈時間:2015-05-06 02:31:35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京報訊 (記者劉素宏)“針對政府在特許經營項目中違約,給社會資本造成損失的問題,需要立法解決。”5月5日,發改委法規司司長李亢在召開的以“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為題的發佈會上表示。
政府特許經營項目週期長,有個別地方因為更換市長等原因,修改、調整與社會資本簽訂的協議,甚至出現地方政府違約的情況。李亢表示,實踐中確實有政府“翻臉不認賬”的情況存在,需要在立法中重點加以解決。政府的誠信履約至關重要,對於保障投資者權益、穩定特許經營的預期、持續保障公用産品和公用服務供給非常重要。
新的管理辦法禁止新增針對市場主體的審批程式、環節。據李亢介紹,在發改委調研中,有水務企業反映,某個污水處理特許經營項目需要蓋160多個章,歷時一年半,最後才得以開工建設,這些行政審批構成了所謂“玻璃門”,影響了民間投資的進入。
李亢表示,為了減輕特許經營者的負擔,保障項目儘快落地,同時促進政府的職能轉變,《辦法》把握了一個非常重要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就是不新增任何針對市場主體的行政審批程式或者審批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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