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昆山市安全生産舉報獎勵辦法(試行)》將於5月1日施行,凡舉報安全生産重大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的,經核查屬實,將給予舉報人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現金獎勵。該《辦法》明確,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都有權對昆山市範圍內的安全生産重大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進行舉報。(潘朝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