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定抓捕任務,説好的“去指標化”呢?
- 發佈時間:2015-04-30 02:54:30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議論風生
中央清理司法考核的政策是年初就推出的,新化3月份下文件定下抓捕任務,直到4月底被媒體曝光後,才突然“領悟”到此文件與中央政策不符並予以廢止,這到底是後知後覺,還是視而不見?
據媒體報道,湖南新化縣在開展社會管理綜合治理“雷霆行動”的過程中,曾發出紅頭文件,對黃賭毒等犯罪行為下達了具體抓捕任務數,要求本次行動共需抓捕2491人。對此,新化縣政法委回應稱,所謂抓捕任務數,只做指導並無強制性。隨後又表示此紅頭文件不符合中央政策,28日晚經新化縣委和縣政府開會決定廢止。
中央政法委1月份就下令清理各類執法司法考核指標,僅僅幾個月以後,湖南新化出文件定下抓捕任務數。儘管日前新化方面已經以文件不符合中央政策為由將其廢止,但令人生疑的是,中央清理司法考核的政策是年初就推出的,新化官方3月份下文件定下抓捕任務,直到4月底,此事被媒體曝光後,才突然“領悟”到此文件與中央政策不符並予以廢止。這到底是後知後覺,還是視而不見?
此事不由得讓人聯想到2013年時,鄭州市衛生局“攤派固定指標強制社區尋找精神病人”的事,當時鄭州的回應稱這個是指導性指標而非強制性任務。巧合的是,湖南新化在遭到質疑之後的回應,居然也是“只做指導並無強制性”,與鄭州一方簡直是如出一轍。
顯而易見,這種指標攤派式執法,雖然爭議不斷,又被嚴令禁止,但在各地仍然層出不窮,如果不是媒體曝光,引得眾人非議,當地政府並不會意識到其中的不妥,甚至還會以“初衷是好的”,或者“指標只做指導並無強制性”來辯解。
實際上,對這份文件稍稍細讀,就可以發現,無論是將總任務分解下達到所轄各單位的“細緻”,還是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聯合發文的“鄭重”,再加上縣委研究決定,未完成任務指導數95%,且排名全縣倒數第一的縣公安局機關相關單位或派出所主要負責人將被免職的規定,都能看出來,這個“指導性”指標,是必須完成的,稱其“無強制性”,就是在玩文字遊戲。
如果不是媒體曝光,不知新化當地會不會主動意識到,這樣的指標式考核和運動式執法,不僅與中央政策不符,也與法治精神相悖。而公眾對於這種殺氣騰騰的指標式考核、運動式執法,也不免心有餘悸。要知道,犯罪案件自身具有偶發性,預設抓捕任務本就十分荒唐,而且在完成指標的壓力之下,難保不會出現亂抓人,或者刑訊逼供、冤假錯案等,難道這樣的歷史教訓還不夠多嗎?
□阿曼(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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