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險”卻不是保險投資者需認清保障實質
- 發佈時間:2015-04-29 01:36:12 來源:鄭州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帶“險”卻不是保險
投資者需認清保障實質
前段時間在網上高調喊“你貼條,我貼錢”的“貼條險”,因為涉嫌鼓勵違章,在有關部門調查後,上線半月後終被下架。無獨有偶,在愚人節推出的“跌停險”也被保監會叫停。隨著網際網路保險的發展,越來越多保險公司轉向開發專門在網際網路渠道銷售的保險産品。與此同時,一大批“偽網際網路保險”紛紛亮相。日前,保監會明確表示,會鼓勵“網際網路+”與保險結合的創新,但堅決反對打著産品創新的幌子,誤導消費者對保險的認識,開發或銷售帶有賭博或博彩性質的産品。希望廣大保險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提高警惕,注意風險。 鄭州晚報記者 倪子
如果説,2014年是“網際網路保險”爆發元年,2015年無疑就是其重要發展的一年。然而,儘管中秋賞月險、情人節脫光險、吃貨險、霧霾險、搖號險、高溫險、世界盃遺憾險等奪人眼球的奇葩險種對於將網際網路保險打造成最熱門的網際網路金融形式之一,起到了一定的助推作用,但由此所帶來的爭議也始終存在。諸如以上險種,多被標上了“偽保險”的標簽。
今年以來,“偽保險”更是顯得有恃無恐。由網際網路公司推出的“貼條險”、“跌停險”先後成為市場關注的焦點。其手機用戶通過免費下載手機App“OK車險”後,花1元購買軟體上的“貼條險”,一旦違法停車被貼罰條,就可以獲賠100元;“跌停險”則表示,擁有A股有效賬戶且年齡在18周歲以上的客戶可以投保,單只股票最低投保金額為100元,投保期內,投保人的股票如果發生跌停,最高可獲得1萬元的賠付。目前,該兩種産品已被叫停下架。
根據保監會發佈的風險提示,指出“貼條險”的銷售平臺不隸屬於任何保險公司。同時保監會稱,銷售“貼條險”針對違法行為提供賠償,既違反社會公序良俗,也不符合保險原理,有關機構和人員涉嫌非法經營保險業務。
“偽保險”大行其道
第三方平臺打“擦邊球”
去年6月,保監會曾緊急發文,嚴禁保險公司開發帶有賭博或博彩性質的保險産品。一紙通知讓保險公司的所謂創新變得沉寂了許多。但以博取眼球的“偽創新”開始轉向第三方網際網路平臺,而這些平臺原本與保險經營沒有絲毫聯繫。
例如,推出“貼條險”的手機App“OK車險”是由上海的一家網路科技公司開發的。據其披露的資訊顯示,該公司的經營範圍是網路科技領域內的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諮詢、技術服務、製作各類廣告等;而推出“跌停險”的也是一家網際網路金融資訊服務公司,主要為投資者提供跨市場、跨品種的數據查詢、新聞訂閱和互動交流服務。如此來看,上述兩家平臺所從事的主營業務都與保險毫無關聯。
按照有關規定,所有合規的保險産品都由保險公司測算、研發並報保險審批或備案,且售賣保險産品的平臺也需要保監會許可的經營資質。而“貼條險”背後的這家網路科技公司卻並不具備研發、售賣保險産品的資質。
這也意味著,“貼條險”其實不屬於嚴格意義上的保險,而購買“貼條險”的用戶和OK車險之間也只存在一種類保險的服務關係,而非法律意義上的保險關係。基於此,多位業內人士看來,打造著創新服務而推行背離保險原理的産品,第三方平臺漸成主角,這些“偽保險”本身更多的是屬於打監管和法律上的擦邊球。
投資者需認清保險實質
與對保險公司的監管相比,保監會對第三方平臺的態度顯得溫和了許多。此前,一家保險公司開發“股票價格指數波動保險”而被迫接受監管層處罰。當時,監管機構要求當事方立即停止使用上述産品;嚴格按照保險原理開發産品,杜絕類似問題再次出現;對産品開發工作進行全面自查,梳理産品開發中存在的類似問題並進行整改,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貼條險”、“跌停險”傳出後,保監會所發的是風險提示。“監管的觸角還觸及不到這些平臺,因為這些平臺並非保險機構,也沒有與保險公司建立直接的代銷關係。”一位第三方平臺負責人如是表達。
依據保監會規定,開發保險産品只能是保險公司,銷售保險産品需要審批,而上述第三方平臺均沒有網際網路保險銷售的資質。目前正處於修訂期的《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更大篇幅地規範保險公司的網際網路保險經營行為,對於第三方平臺只是通過限制與保險公司合作來加以約束,而對毫無瓜葛的平臺並沒有任何的表述文字。
對此,業內人士提醒讀者,“網際網路+”是今年熱門話題,各種網際網路金融産品拔地而起,但是仍然需要謹慎投資,認清事實而不是盲目跟風。而出現的新型的網際網路保險,消費者則更需要了解保險的實質,保險通俗地講就是保障投保人對意外發生事件或者不可抗拒的風險所造成財産損失承擔的賠償。保監會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局提示,根據相關規定,只有保險公司才是開發保險産品的合法機構。希望廣大保險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提高警惕,注意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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