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臣倍健保健品陷違法廣告門 蜂膠軟膠囊被停售
- 發佈時間:2015-04-25 07:32: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湯臣倍健陷違法廣告門 蜂膠軟膠囊被停售
曹學平
湖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通知顯示,廣州市佰健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産的“湯臣倍健[微網志]牌蜂膠軟膠囊”因涉發佈嚴重違法廣告,被該局列入2015年湖北省採取暫停銷售行政措施違法保健食品廣告品種名單。而湖北省2014年度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發佈嚴重失信企業名單顯示,該産品共發佈違法廣告120次。
湯臣倍健財報顯示,廣州市佰健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為其全資子公司。
據湖北省食藥監局此前發佈的2014年第8期違法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公告顯示,“湯臣倍健牌蜂膠軟膠囊” 在某廣播電臺發佈違法廣告11次。
湖北省食藥監局在其採取暫停銷售行政措施的通知中表示,湯臣倍健牌蜂膠軟膠囊的廣告利用消費者名義和形象為産品功效作證明,從2014年11月到2015年 1月在某廣播電臺共發佈30次。事實上,監管部門對利用消費者名義和形象為産品功效作證明的違法廣告是利劍高懸。
據《中國經營報》記者了解,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於進一步做好對嚴重違法廣告涉及的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採取暫停銷售措施工作的通知》規定,各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監測發現的含有誇大産品適應症(功能主治、保健功能、適用範圍)、表示功效的斷言或者保證、標示有效率、獲獎等綜合性評價內容,以及利用國家機關、醫藥科研單位、學術機構、醫療機構、專家、醫生、患者及其工作人員名義和形象為産品功效作證明等嚴重違法廣告,要依法移送同級廣告監督管理機關進行查處,對涉及的産品,先進行公告,公告後仍繼續發佈的,應採取暫停銷售限期整改的監管措施。對已經採取暫停銷售措施産品,在解除暫停銷售措施之前,一律不得銷售,確保暫停銷售措施執行到位。對拒不執行的,應責令其停業整頓。
湯臣倍健為何敢鋌而走險發佈情節如此嚴重的違法廣告?
4月22日,湯臣倍健一位陳姓工作人員在電話裏向記者表示,違法廣告是經銷商的行為,湯臣倍健方面不知情,該公司已向發佈違法廣告的媒體發去律師函。
業內人士對此卻有不同看法,一位業內人士向記者表示,像湯臣倍健這樣的大企業,一般在每個省都派駐有業務人員,經銷商在長時間裏發佈120次嚴重違法廣告,公司説完全不知情,無論如何都説不過去。
“二維碼事情起因于渠道商不夠了解公司産品包裝新增的二維碼用途,産生了一定誤會。”湯臣倍健對記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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