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轉載收費要“守住底線開腦洞”
- 發佈時間:2015-04-23 20:52:10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北京4月23日電(記者王曉磊)一紙關於“網路轉載收費”的通知,引發眾多關注。國家版權局近日發佈《關於規範網路轉載版權秩序的通知》,通知規定網際網路媒體轉載他人作品必須先獲取授權,並對轉載內容支付報酬。
在前所未有的網際網路時代,人們的精神創作成果該用什麼方式定價、授權、共用,才能做到互惠互利,既回饋作者、又滋養平臺?這需要大開腦洞,探索新的辦法;但大開腦洞的前提,則是守住“保護合法權益”的底線。
眾所週知,在網路上,五花八門的抄襲、侵權一定程度上成為了常態。許多作者不用説報酬,就連轉載時最基本的署名權都難以得到保障。抄襲侵權甚至已成為流水線,在網上註冊一個號,將他人的勞動成果大肆蒐羅,改頭換面,就堂而皇之地使用、牟利。
更值得注意的是,不但抄襲盛行,在法治和道德觀念上的底線也受到挑戰,在一些侵權者的眼中,連“侵權有錯、抄襲可恥”的基本法治意識都被打上問號。
一個作者申訴侵權行為,原本是合法權益和違法行為的較量,是“是與非”的較量,但在很多時候,它卻被改頭換面,混淆成“作者和平臺的較量”“內容和渠道的較量”甚至是“新思維和老思想的較量”,似乎主張闔法權利的是舊思想,是“認死理”和“過時”“落伍”的表現,是弱者徒勞可笑的呻吟。
是的,在網路世界強大的渠道、平臺面前,單個的著作方是弱者,但弱者的維權更應鼓勵,而不是受到譏謗。從某種意義上説,越是“弱者”,維權就更困難,更需要法律和制度的保護。
沒有保護就沒有創新。一個人人都可粗暴採摘的果園,不會帶來衣食豐足,只會傷害農夫,結果是一片荒蕪。
誠然,“無所不能”的網際網路正在深刻改變著世界,作品的定價、授權、交易方式,都會發生巨大的變革,傳統的授權辦法也許不適應網路時代。國家版權局通知中稱,報刊單位與網際網路媒體之間、多個網際網路媒體之間應共同探索合理的授權價格體系,進一步完善作品的授權交易機制,即是此意。
權利是可以放棄和讓渡的。不排除作者為了擴大影響,放開遮罩,對內容低價共用、甚至免費共用,這在國內外均有許多先例,但這絕不能成為肆意侵權的理由。一言以概之:我的權利是我的事,我可以放棄,但絕不允許你無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