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微商變傳銷
- 發佈時間:2015-04-23 05:29:34 來源:大眾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 本報記者 李媛
曾經遍灑“心靈雞湯”的朋友圈現在是微商的天下,被稱為“萬能朋友圈”。以往都是在淘寶、京東上買東西,現在都轉移到了朋友圈。微商迅速崛起,大家還在感嘆朋友圈有些變味的時候,微商們已然開始轉型。
不忙賣商品,卻忙招代理
如今不會在朋友圈賣東西也是落伍了。大家打開自己的朋友圈,有賣水果、零食、減肥食品的,有賣衣服、鞋包、化粧品的,還有賣玉、鑽石等首飾的,各種刷屏是常態。
最近,記者發現,原本每天勤勤懇懇刷屏賣貨的一些人,不再關注于商品,而是改招代理下線,從曬商品圖片改為曬提成佣金。
“【刺猬兔】通過二維碼關注蝸牛家族公眾號,成為您的蝸牛家族三級會員。”
“【幸福在右邊】通過二維碼關注了蝸牛家族公眾號,成為您的蝸牛家族三級會員。”
“單號為【20150410110053】訂單金額為99.00元;您已獲得的佣金為9.90元。”
以上三條資訊是市民袁女士朋友圈一位名叫兜糖的(化名)朋友,于4月10日中午曬出的圖片內容。就在前一天,兜糖還曬出了自己加入蝸牛家族申請成功的截圖,並稱並非傳銷,而是在嘗試一種新型商業稱之為社交零售或者社交電商。
兩年前,兜糖開始介入微商行業,專賣日本産嬰兒尿不濕,開始只是靠朋友推薦,後來慢慢開始自己招代理,代理再利用自己的人脈去拓展賣貨渠道,兩年下來,算是做得口碑很好,規模也不小了。
今年初,兜糖接觸了經營食品的蝸牛家族這個微商後,開始成為家族“族長”,發展自己的下線族員,也就是代理。截至4月10日,這位兜糖已招收家族成員700多人,推廣銷售200多單,佣金收入4000元。用兜糖的話説:“睡覺也能掙錢。”
其實,這只是朋友圈微商轉型的一個代表。從自己賣貨到長期招收代理,再到加入品牌公司建立自己的銷售隊伍,微商們正在從一開始不被看好的小打小鬧,逐步壯大為品牌經營分級行銷。除了“殺熟”這個特徵,通過分級行銷轉型發展全民微商,正成為他們的新特點。
新模式被質疑類似傳銷
發展下線會員拿佣金,很多人一聽説這個模式,總感覺很像傳銷。就連兜糖自己剛開始時也有所遲疑,畢竟看不到實物,只靠一個微信公眾號不足以取信於人。被問及當初是如何下決心嘗試的,兜糖坦言,詳細研究了該公司的運營模式後,覺得不論是自己,還是自己的會員,商品都是賣99元,價格並不是層層加碼節節高,所以不至於是騙人的。
於是,按照蝸牛家族制定的經營模式,兜糖自己購買了一款價值99元的蝸牛家族海品套裝成為“族長”,邁出了轉型第一步。成為“族長”後的兜糖獲得了一個專屬推廣二維碼,朋友通過專屬二維碼購買,就成為兜糖的“族員”,兜糖就可以從中得到25%的分利。如果有其他人通過兜糖發展的下線再購買商品,兜糖還能從中得到10%到25%不等份額的間接分利。
這樣一級一級發展下去,假設每人每天推廣一個客戶,兜糖一個月發展30個一級族員,一級族員再各發展30個二級族員一直到三級族員,按照蝸牛家族公司在公眾號上公開的案例演算法,直接分利加上間接分利,兜糖一個月都夠收入26萬元,確實很可觀。
乍一看,這和傳銷確實很像,因此直到現在兜糖還是會經常受到朋友質疑,兜糖也只能一遍遍和大家解釋這種新模式,後來就乾脆曬出自己的佣金提現截圖以此證明。“反正我曬的都是真實情況大家自己去分辨吧,新事物的誕生總是會伴有各種異樣眼光,嘗不嘗試自己判斷吧!”兜糖最後表示。
發展方向還需法律規範
那麼,像蝸牛家族這種行銷方式到底屬不屬於傳銷呢?
蝸牛家族所屬的指尖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將這種微商新模式定義為裂變分銷。他們表示,銷售過程模倣京東訂單,通過官方二維碼統一接受、統一發貨,採取終身提成的返利政策,目的是讓消費者也變成經營者,最終實現消費、經營相互受益。為了進一步證明其合法性,指尖商務還在蝸牛家族公眾號裏公開了公司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的照片。
不只是指尖電商在這麼做。4月9日,騰訊微信事業部與上海技術分公司微趨道聯合開發的裂變式三級分銷微商新模式——微趨道微信分銷也正式上線。甚至中國聯通、中興等成熟品牌也在採用微商分銷模式來銷售産品或者服務。
微商分銷模式不僅引領微商轉型,更成為新的商業模式引爆點。但是分銷到底是否合法呢?據了解,國內只有關於直銷的法律條文即2005年施行的《直銷管理條例》,取得直銷牌照的企業銷售産品才是合法的,沒有直銷牌照、在層級代理上偏好虛擬化、金字塔化的獎勵體系,這種行銷方式其實就離傳銷很近了。
至於微商分銷這種新模式,目前並沒有相關法律條文來界定,合不合法也只是由商家自説自話。記者從青島市工商局了解到,除了沒有法律約束,微商也不具備獨立經營資質,只是一個自然人,不需要、也不會給消費者出具發票等憑證,購買商品後,一旦出現糾紛,就會出現取證難的問題,消費者的權益無法得到保證。
而且,目前由於微商入門門檻低,而且商品的來源、品質、售後服務沒有保障,再加上沒有相關法律約束,也沒有對應管理部門來監管,微商市場發展迅速卻又魚龍混雜,亟須國家相關部門儘快出臺法律條例來規範行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