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官夫妻店”日進萬金腐敗“夫妻檔”何日謝幕
- 發佈時間:2015-04-20 08:26:00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原標題:“賣官夫妻店”日進萬金 腐敗“夫妻檔”何日謝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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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賣官夫妻店”的“老闆”——山東省菏澤市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劉貞堅因犯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劉貞堅被判刑,“賣官夫妻店”關門,但對這起案件的反思卻不應停止。俗話説,“妻賢夫禍少”,現實中一些官員的妻子不僅沒有築起家庭廉政屏障,反而利欲熏心,和丈夫唱起腐敗“二人轉”,一起走向墮落,最後雙雙站上法庭受審。
一個臺前、一個幕後;一個賣官、一個斂財。
山東省菏澤市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劉貞堅把賣官當作生意來經營,夫妻二人開起了“賣官夫妻店”,5年受賄116次,總額858萬餘元,其中收受41名下屬買官賄賂739萬餘元,佔其受賄總數的86%。
4月15日,劉貞堅被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扣押在案贓款人民幣333萬元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其餘贓款525.1579萬元繼續追繳。
在中國,幾千年的傳統文化造就了制度與親情間的微妙關係,所謂“一人得道,雞犬升天”,幾乎成為官場家族腐敗最完整的詮釋。“夫妻同心,其利斷金”,這句名言也成為一些“腐敗夫妻”同流合污瘋狂斂財最形象的反諷。
“賣官夫妻店”
講“誠信”日進萬金
1962年出生的劉貞堅是山東省高唐縣姜店鄉八劉村人。2006年以來,他先後任巨野縣委書記,菏澤市政府副市長,菏澤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
在任巨野縣委書記期間,劉貞堅開始收錢賣官。在他主政巨野縣後期,一些幹部不再用心工作,而是一心忙於送禮跑官,個別幹部對買官的癡迷到了近乎瘋狂的地步,嚴重破壞了當地的政治生態。
為確保安全,劉貞堅精心挑選那些各方面表現尚可,有可能被提拔的幹部作為斂財對象。他還有一套“誠信”法則:事辦不成不收錢,收了錢一定要辦成事。對那些收了錢沒辦成事的,他還會想方設法進行“補償”。
正是因為這種“高度誠信”,有些幹部對劉貞堅的辦事能力深信不疑,劉貞堅的“生意”越做越大。他抱著僥倖心理,認為自己在縣裏一言九鼎,這種交易神不知鬼不覺,從而在賣官的邪路上越走越遠。
據統計,向劉貞堅買官的幹部中,有副縣級幹部7人,縣直部門一把手10人。巨野18個鄉鎮黨委書記中,只有1人沒給劉貞堅行賄送錢。
巨野官場還流傳著“想辦事、找大嫂”的説法,這個“大嫂”指的就是劉貞堅的妻子江某。她與劉貞堅共謀共貪,成了一個不折不扣的“貪內助”。
江某喜歡權力帶來的榮耀,用她的話就是“特別享受當縣委書記夫人的感覺”,陶醉在分享權力的快感之中。對於幹部行賄,她不僅來者不拒,有時甚至還索賄。劉貞堅前腳找幹部談了話,暗示提拔,後腳江某就去找這名幹部要錢,稱“困難很大,書記需要跟上面溝通”。
劉貞堅任巨野縣委書記時,多次在各種會議上講要對幹部進行大交流、大調整,且聲稱是“歷史上調整面最大的一次”。而江某則利用各種場合向外界透露人事調整資訊,她時常有意無意地放出口風,例如,對一些幹部説“最近要調整幹部了,書記對你評價不錯,你得好好表現啊”等,讓這些幹部感到自己升遷有望,而為了早被提拔,就給江某行賄。
因貪污及挪用公款罪已被判處有期徒刑17年6個月的巨野縣田橋鎮原黨委書記孔慶國,6次通過江某向劉貞堅行賄111萬元。
孔慶國想調到一個“油水大”的鄉鎮,曾帶著3萬元現金到劉貞堅辦公室,被劉貞堅拒絕。雖然碰了一鼻子灰,但他並不死心,認為自己送錢的渠道和方法有問題,繼而轉走“夫人路線”。他了解到江某愛打羽毛球,就摸準時間,在羽毛球場地附近蹲點等候江某。敲開了江某這扇“門”,孔慶國很快由鎮長調為鎮黨委書記。
在劉貞堅的“賣官所得”中,除了兩筆10萬元以外,其餘都是通過江某收的。江某也因此受到法紀的嚴懲。
其實,像劉貞堅夫妻這樣合演的腐敗“雙簧”,並非是什麼獨創。説到底,其本質就是一种家庭腐敗而已。在“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夫妻利益共同體下,搞腐敗也變成了“夫唱婦隨”。有人對已查處的家庭腐敗案例進行剖析時這樣總結説,腐敗官員的背後總站著一個貪婪的女人。儘管此話有些偏激,但顯然説明瞭夫妻共同腐敗已成為一種不可忽視的社會問題。
“圈錢夫人”
“點撥開導”功夫不可小覷
越來越多的案例顯示,很多官員走上腐敗道路都離不開“枕邊人吹的耳旁邪風”。她們或出演“經紀人”,為丈夫權力代言,明目張膽與人談判開價;或充當“批發商”,倒騰公共資源,進行權力尋租;或熱衷“二人轉”,丈夫前臺倡廉,妻子後臺受賄。
北京首都公路發展有限公司黨委原書記兼董事長畢玉璽的妻子王學英就是這樣的類型。據畢玉璽身邊的知情人稱,王學英是個出了名的“摟錢耙子”,她曾“勸説”丈夫畢玉璽撈錢,“老畢,你現在歲數也不小了,再幹幾年就要下來了,也該想想退路了,靠你那點工資,能幹什麼?你手裏的工程又不是你自己的,讓給誰幹不是一樣呢”。在她的勸説下,畢家逐步形成了“丈夫在前面發跡,老婆在後面發財”的“格局”。
畢玉璽曾經也是一個身正不怕影子斜的好幹部。北京市通州區(原北京通縣)是畢玉璽的老家,也是他成長和仕途起步之地。畢玉璽自從擔任領導之後,不僅教育大家要廉潔奉公,他自己也是以身作則,從不接受鄉親們送的一分錢一件禮物。因為丈夫的關係,王學英也受到了群眾的尊重,這讓她感到非常驕傲。
畢玉璽在通縣工作時,確實有一定的能力,作風也比較潑辣,膽子大,很有想法,也能從上頭要來錢,其中就包括他為縣裏爭取到資金修建運河大街和玉帶路。但畢玉璽離開通縣也正是由於修路中出了問題。1990年,玉帶路工程曝出一起貪污案件,雖然沒有證據顯示畢玉璽與玉帶路的貪污案有直接牽連,但案發不久,畢玉璽就離開了通縣。在他離開通縣時,並沒有慣常的領導班子歡送儀式。
1990年到1998年,畢玉璽到北京市交通局任副局長,主管公路工作。畢玉璽認為,按照以往的規律,像自己這樣的幹部到市裏工作,應該安排個正職才算名正言順。雖然這次調動沒有降職,但也沒有升遷。別人到市裏都是正職,他卻是副職,就認為組織對他不公平,心理逐漸産生了不平衡。
王學英心裏也為丈夫官場失意感到不滿。就是這種被虧待的心理,讓畢玉璽一度患上了抑鬱症。王學英為此焦急萬分,為了讓丈夫找到一個發泄的出口,王學英暗示畢玉璽,既然總是覺得待遇不公,不如不捲入官場升遷,好好為自己、為家人弄點鈔票。這仿佛是治愈畢玉璽抑鬱症的靈丹妙藥,慢慢地,畢玉璽開始收禮了,從半推半就到照單全收。
畢玉璽還記得第一次做保齡球生意,對方提出給佣金,他不敢要。回家告訴王學英這事時,王學英沒誇他,反而數落了他一頓,説他傻,哪有送到府的還不要的道理。後來畢玉璽實在經不起金錢的誘惑,王學英也時常“教導”他。畢玉璽想反正錢多也不是壞事,還能讓老婆孩子過上更好的生活,何樂不為呢。從不敢要到開口要,畢玉璽在妻子的慫恿下完成了從一個廉官到一個貪官的蛻變。
“就算你不為我和你考慮,你也總得為咱們的寶貝兒子考慮吧,人活一輩子不就圖下一代更強嘛!”這是王學英常常挂在嘴邊的話。兒子可是畢玉璽和王學英的軟肋,他們不惜重金把兒子送到國外讀書,目的就是讓孩子有個好前途。
由於心裏深深地“愛”著兒子,畢玉璽和王學英逢人就誇自己的兒子如何如何。一次,某建築公司的老闆張桂軍和畢玉璽吃飯時,聽説畢玉璽兒子要出國,於是張桂軍就從他的存摺上提出5萬美元,送到畢玉璽的宿舍,畢玉璽在半推半就中接受了。
畢波出國後,2003年8月,張桂軍和畢玉璽夫婦吃飯,王學英又誇自己的兒子很聰明,現在英國留學。眾人自然跟著附和讚賞一番,王學英卻嘆了一口氣,開始哭窮。張桂軍回單位後就與公司副經理商議,決定趁這個機會以資助留學為名再次送錢給畢玉璽。第二天,張桂軍把自己的存摺,還有密碼、他的身份證一併送給王學英,裏面存有18萬美元,王學英猶豫了一下就接受了。但是後來不久王學英又把錢退了回來,原來畢玉璽覺得數額太大害怕出風險,讓王學英退還給張桂軍。但張桂軍並沒放棄,又向裏面存了5萬美元,再次送了過去,這次王學英沒有再退回,之後又一次性地轉到了兒子的賬上。
當然,張桂軍“仗義”的行為隨後被王學英告知了畢玉璽。張桂軍很快從“老畢”手裏贏得了6個工程標的。
從此,心存著對兒子的“愛”,王學英在丈夫畢玉璽這把大傘的蔭蔽下,開始為所欲為地四處“掠財”。貪婪的代價是——2005年3月16日,畢玉璽被法院判處死刑緩期執行;2005年8月30日,王學英獲刑10年。隨後,他們“心愛”的兒子也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有分析人士總結道,“貪內助”點撥、開導的功夫不可小覷。這些“貪內助”或以歪理誤人,常常嘮叨“你還能幹幾年?等退下來,誰還會巴結你”;或以私情動人,挂在嘴邊的是,“你不替自己想想,還不為孩子和我想想”;或以對比激將,“別人都在撈,你不撈誰又説你好了”。苦口婆心的“勸説”,煞費苦心的“刺激”,“枕邊風”把領導幹部的思想防線風化剝落。結果是,一人貪、全家癱,夫妻雙雙把牢鑽。
夫腐妻貪
到底是誰把誰拉下了水
近年來,中央“打虎拍蠅”的反腐力度強硬,一批地方貪腐官員落馬,其背後“貪內助”、“圈錢夫人”的身影頻頻出現。
在內蒙古自治區原副主席劉卓志的妻子宋巍看來,丈夫做大官就意味著她也能做大官,也就是“夫榮妻貴”。丈夫陞官,妻子也陞官,兩口子“步調一致”;在劉卓志的腐敗之路上,宋巍也是其堅實的同伴,一路同行,一起腐敗。
劉卓志願意與企業家“交朋友”,每次幫企業家説句話,對方都會得到不菲的“回報”。在案證據顯示,劉卓志任盟委書記後,至少與9名生意人保持了金錢往來,包括幫人購買廢舊樓房、暫緩關閉煤礦、建設鐵路、銷售奶牛、開發房地産等多項名目,涉及的錢款約有400余萬元。
在劉卓志與企業家的“來往”中,宋巍擔當的角色猶如一個“調度員”:她收錢,然後給丈夫“過話”,丈夫再去為人家辦事,夫妻倆配合得相當默契。
2004年,一家建築公司承攬了錫盟一個政府廣場項目,決算款是1900萬元,可2006年6月工程完工後,政府僅支付了部分工程款,這家公司的董事長託人找到宋巍,宋巍轉告了劉卓志從中協調,劉卓志又找到了某位旗委書記辦理,事成之後,劉卓志夥同宋巍收了42萬元。
類似的事情,宋巍做了很多,當地很多請託人在不能直接找到劉卓志時,都會選擇走“夫人路線”找宋巍;在劉卓志總共817.036萬元的受賄款中,宋巍的共同受賄數額達到了281.7萬元。
2012年7月2日,劉卓志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曾經隨著劉卓志“一榮俱榮”的宋巍,最終也隨著丈夫“一損俱損”。
陜西省渭南市住建局建築管理科原科長侯福才和妻子曹艷芳這對“夫妻腐敗檔”,也將掘財之道演繹得頗為默契。
“掙的錢比丈夫多,婚姻便多一份保障。”這是曹艷芳的經典語錄。侯福才貪污2000萬元,曹艷芳卻利用丈夫的職權貪污3000萬元。曹艷芳認為,只要掙的錢比丈夫多,就不怕在家裏説話沒有分量。
2003年以後,曹艷芳利用丈夫侯福才的影響力,在未註冊公司也無監理資質的情況下,冒用4家公司名義簽訂監理合同124份,涉案金額3062.857萬元。
不少人認為,侯福才之所以被抓被查,與妻子太過張揚有莫大關係。據説,曹艷芳每次到工地接活總是氣勢淩人:“我丈夫是渭南市建設局建管科科長侯福才,他和市委×××、市政府×××是同學,一般來講渭南市大小活我們都要幹……”
張揚的後果是嚴重的。2014年1月17日,咸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被告人侯福才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在此之前,曹艷芳因犯合同詐騙罪、串通投標罪,數罪並罰被判有期徒刑17年,並處罰金1500萬元。
夫妻雙方組建了一個家庭,家庭構成了社會的細胞,夫妻之間是相處最緊密的人,夫妻雙方潛移默化的影響,對於領導幹部預防和抵制腐敗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家庭不僅是拒腐防變的一道重要防線,更是預防和抵制腐敗的重要陣地。“冰冷的手銬有我的一半,也有我妻子的一半”,早些年山東省供銷社原主任矯智仁受審時説的一句話,如今已成為許多落馬貪官的經典感慨。
然而,正像蘇軾在《范增論》中所説:“物必先腐也,而後蟲生之;人必先疑也,而後讒入之”。蒼蠅不叮無縫的蛋,官員把手中的權力視為自家的謀取私利的工具,千方百計為己、為家、為親人謀利益,最終的結局只能是“一人當官,全家發財;一人出事,全家坐牢”。□記者 陳曉英